兰州市公安局“法医解剖室设备”成交通知书 兰政采中标(2005)36号
兰州市公安局“法医解剖室设备”成交通知书 兰政采中标(2005)36号
兰州市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
兰政采中标(2005)36号 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兰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法医解剖室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谈判小组已于2005年7月13日上午与供应商针对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交货期等进行了谈判。谈判小组最终确定无锡帆鹰警用器材新技术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贰拾壹万伍仟元整(215000元)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发出之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或者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谈判现场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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