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工业园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莱茵工业园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房建市政类型模板
莱茵工业园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名称: | 莱茵工业园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 ||||||
招标单位: | 佛山顺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从 2020年01月23日 至 2020年02月01日止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
第一候选人 | 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00 | 马新华/********2 | 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按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及深度要求,并满足佛山市、顺德区相关文件规定/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二候选人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00 | 洪卫/********1 | 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按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及深度要求,并满足佛山市、顺德区相关文件规定。/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其异议应当针对全部中标候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 |||||||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顺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电话:****-******** | |||||||
地址:佛山市顺後区陈村镇赤花社区居民委员会广隆工业区环镇东路4号A1-1 | |||||||
邮编:528300 | |||||||
招标代理: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17层 邮编:528000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 ****-********、****-********、****-********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政府西翼4楼 邮编: 528300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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