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伍家岗区社区矫正中心维修改造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合同公告

宜昌市伍家岗区社区矫正中心维修改造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合同公告


一、伍家岗区社区矫正中心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伍发改审批[2019]14号文批准建设。宜昌市伍家岗区司法局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本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招标工程项目规模:伍家岗区社区矫正中心维修改造工程,改造面积约282平方米,本次工作内容包括:视频会议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采集系统等级社区矫正中心专用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详见采购清单)

2、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3、工程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东山大道364号

4、招标范围:伍家岗区社区矫正中心维修改造工程配备视频会议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采集系统等级社区矫正中心专用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并完成系统与湖北省、宜昌市司法信息采集系统的互联互通(备注:湖北省、宜昌市司法系统采用的设备为海康威视系列产品)。

5、供货及安装工期:45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并与湖北省、宜昌市司法信息采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湖北省和宜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8、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货物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的必须具有所投核心产品(警戒摄像机、LCD拼接屏、全彩半球网络摄像机、全彩筒型网络摄像机)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上传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核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在“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8、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须为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19日17时00 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5日9时00分。具体要求: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夷陵大道336号,原伍家岗区法院);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夷陵大道336号,原伍家岗区法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 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 6月14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cwjg.gov.cn/wjSite/)

招标人:宜昌市伍家岗区司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6(万达广场B座)1716室

联 系 人:付静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安装 智能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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