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刻制服务中标结果

2020年度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刻制服务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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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0年度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刻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20-C-0019)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 委托,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0年度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刻制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0年度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刻制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PYGP-2020-C-0019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37.5天津市弥昌刻字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宁园街中山北路8号慧宁家园1-105
第2包37.5天津正达印章制作有限公司河北路50号信德大厦4楼403室
第3包37.5天津速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津市,塘沽区,天津市河北区中纺前街58-2号
第4包37.5天津市上玺子涵商贸有限公司鹤山里2号楼底商5号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0年度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刻制服务项目每套印章包括: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各一枚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 服务对象:2020年注册地在天津市河北区的新开办企业。(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 供应商须遵守《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天津市印章业治安管理办法》,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印章刻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1.037.537.5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0年度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刻制服务项目每套印章包括: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各一枚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 服务对象:2020年注册地在天津市河北区的新开办企业。(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 供应商须遵守《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天津市印章业治安管理办法》,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印章刻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1.037.537.5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0年度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刻制服务项目每套印章包括: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各一枚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 服务对象:2020年注册地在天津市河北区的新开办企业。(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 供应商须遵守《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天津市印章业治安管理办法》,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印章刻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1.037.537.5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0年度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刻制服务项目每套印章包括: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各一枚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 服务对象:2020年注册地在天津市河北区的新开办企业。(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 供应商须遵守《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天津市印章业治安管理办法》,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印章刻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1.037.537.5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月云,潘淼,张金朋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张老师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3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老师:***-********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我司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本项目一次性向每包成交供应商各收取代理服务费¥5625元。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22500.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河北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3日


标签: 制服 印章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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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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