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保洁运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保洁运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

乙方:福建康泉社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02]HXCG[GK]*******的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保洁运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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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1204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1 国内**************福建康泉社会服务有限公司按招标文件要求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叁万陆仟肆佰元整元(¥*******.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11号;

4.3交付条件:采取年度承包金额按十二个月平均,按月支付方式办理,每月底按月考核结果,办理支付月物业管理费用手续,磨合期叁个月暂不做考核。。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项目按月验收,详见招标文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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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8.2每月支付前根据合同和保洁项目招标方案要求进行考核,人数不足或未达标按扣发后实际金额发放
28.2每月支付前根据合同和保洁项目招标方案要求进行考核,人数不足或未达标按扣发后实际金额发放
38.2每月支付前根据合同和保洁项目招标方案要求进行考核,人数不足或未达标按扣发后实际金额发放
48.2每月支付前根据合同和保洁项目招标方案要求进行考核,人数不足或未达标按扣发后实际金额发放
58.2每月支付前根据合同和保洁项目招标方案要求进行考核,人数不足或未达标按扣发后实际金额发放
68.2每月支付前根据合同和保洁项目招标方案要求进行考核,人数不足或未达标按扣发后实际金额发放
78.2每月支付前根据合同和保洁项目招标方案要求进行考核,人数不足或未达标按扣发后实际金额发放
88.2每月支付前根据合同和保洁项目招标方案要求进行考核,人数不足或未达标按扣发后实际金额发放
98.2每月支付前根据合同和保洁项目招标方案要求进行考核,人数不足或未达标按扣发后实际金额发放
108.2每月支付前根据合同和保洁项目招标方案要求进行考核,人数不足或未达标按扣发后实际金额发放
118.2每月支付前根据合同和保洁项目招标方案要求进行考核,人数不足或未达标按扣发后实际金额发放
129.8每月支付前根据合同和保洁项目招标方案要求进行考核,人数不足或未达标按扣发后实际金额发放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

9、合同有效期

2020年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

10、违约责任

详见招标文件。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条款内容。本合同中第4.3条条款交付条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条款内容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单项处罚机制:⑴未按医院要求定岗、定编配置足额的工作人员,不满足最低人数要求,存在缺岗、缺员的,每岗位扣本次中标价平均综合人员单价。⑵水磨石地面的养护,包括清洗、打蜡、抛光、喷磨等处理,每季度一次;室内PVC地面按需打蜡保养,至少每年4次,未完成的,每次扣1万元的经济处罚。⑶建筑物玻璃雨遮、窗户玻璃清洗,每月一次,未完成的,每次扣500元的经济处罚。⑷公共区域的硬化地面、道路、栏杆清洗、排水沟冲洗等,每月一次,未完成的,每次扣500元的经济处罚。重大节假日(如“五一”、“国庆”、春节)要求冲洗上述区域。⑸盗窃医院公共财物及住院病人物品,除追究其个人法律责任外,每例次扣罚1000元。⑹私自收集、贩卖医疗垃圾,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每例次扣罚5000元。⑺卫生环境检查工作不到位,被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例次处罚款1000元或以上;⑻故意损坏医院公物以及设施设备,除照价赔偿损坏的公物或设备外,视物品、设备金额及损坏情节,每例次扣罚1000或以上。(9)医院大厅及公共区域发现卫生不干净或者有明显垃圾,必须3分钟内清理干净,否则每次扣50元。(10)电梯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坚守岗位,安全、规范操作,并做好协调、疏导工作。查实使用无证人员上岗1人次罚款1000元,不规范操作或在规定上班时离开轿厢及候梯厅10分钟以上为离岗,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甲方: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乙方:福建康泉社会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蕉城区815西路11号住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475号富通中心16层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郑忠兵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账号:账号:****************41


签订地点:宁德市蕉城区


签订日期:2020年01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服务外包 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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