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新建与改造中标结果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新建与改造中标结果
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莆田市涵江区水利局
乙方: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03]YS[XJ]*******的2019年莆田市涵江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新建与改造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中标通知书。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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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32499 |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_2019年莆田市涵江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新建与改造 | 1 | 项 | 国内 | 138530 | 138530 | 大疆(其他详见标书) | 大疆御2行业版(其他详见标书) | 无 | ||||
合计: | 13853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捌仟伍佰叁拾元整(¥13853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个月内完成;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按业主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货物的型号、数量、质量等指标进行检验,各项指标均符合合同要求的,由甲方签收。若甲方检验不合格,经乙方确认属实后,应及时解决。甲方签收后,货物所有权即归甲方所有,货物风险转移至甲方承担。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后,甲方将与乙方共同开箱验收,如乙方届时不派人来,则验收结果应以甲方和当地商检人员的验收报告为最终验收结果。验收时发现短缺、破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补发和负责更换,乙方应提供主要设备厂家供货证明。安装调测时使用的工具、设备由乙方提供。双方应协商制定工程进度表,乙方负责按工程进度表进行施工。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字后交给甲方验收; 2、项目验收 项目完工后,乙方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由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代表必须在场,甲方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所供货物的规格和产品标准及我国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验收。系统性能应符合招标采购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甲方在最终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招标采购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重建或退标,甲方验收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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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根据实际完成数量进行结算。中标人提供正规含税发票给采购人用以支付。 |
2 | 5 | 三年后提供5%正规含税发票给采购人用以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验收合格后三年。
10、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金额的0.5‰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违约部份合同金额的5%。项目建设场地不具备系统装机条件或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2、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项的0.5‰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逾期支付总额的5%。 3、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配合乙方开展对项目的需求调研、系统安装、实施等工作,并向乙方提供系统建设所需的网络硬件资源和调试环境;2、若系统运行不正常或不稳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修改、调试;3、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4、对乙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呈报的有关报告及时批复;5、在设备交付及项目验收后及时予以确认。(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确定的项目进度认真、按时完成各阶段的任务,并向甲方汇报与确认;2、根据售后服务计划的要求及时响应甲方的服务需求;3、配合甲方做好项目验收工作,提交验收所需文档;4、在本合同项目执行过程中,接受甲方检查和监督。14.2 质量要求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设备是设备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14.3 售后服务 1.在招标货物详细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所有货物均要求在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按三年保修;保质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对所有设备非人为破坏而损坏的免费保修保养。 2.乙方应根据甲方指定的地点免费提供所有货物的送货、安装服务。 3.验收不合格的货物,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或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用户的损失。 4.乙方应随机免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赠品,如维护手册、操作手册、硬件技术资料等,乙方应为买方的使用人员进行有关货物的维护、操作、保养等方面培训,直至能熟练独立操作。 5.乙方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后服务承诺。 6.乙方应针对本次投标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内容应涉及:维护机构、人员、地址、电话、维修方式、保修方式、培训计划、保修期满后的维修保养费用、时间保证、零配件及易损件费用及优 惠措施等。14.4 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的指控。 2、甲方应保证合理使用乙方提供货物,不得就乙方提供软件产品自行或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传播、复制、反编译等一切侵犯乙方知识产权的行为。14.5 保密条款 本合同及附件涉及到的技术或商业秘密,以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或技术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泄密方承担。14.6 不可抗力 本协议生效后到履行完毕之日,如发生以下自然及社会方面的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战争、政府禁止令等使合同不可能继续履行的,合同终止,各方互不违约。对于已经履行的部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各方另行协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莆田市涵江区水利局 | 乙方: |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
住所: | 莆田市涵江区工业街194号 | 住所: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圳西路96号 |
单位负责人: | 陈国辉 | 单位负责人: | 陈寿苾 |
委托代理人: | 何东华 | 委托代理人: | 黄俊生 |
联系方法: | 138*****658 | 联系方法: | 182*****647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莆田分行涵江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莆田分行 |
账号: | ****************19 | 账号: | ********0638 |
签订地点:涵江区水利局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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