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城区智慧环卫“1+N”市场化服务中标结果
浦城县城区智慧环卫“1+N”市场化服务中标结果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浦城县城市管理局
乙方:深圳市鑫梓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22]HTZB[GK]*******的浦城县城区智慧环卫“1+N”市场化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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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2 | 2-1 | C160101 | 清扫服务 | 浦城县城区智慧环卫“1+N”市场化服务项目二标段 | 8 | 年 | 国内 | ********.32 | ********.56 | 深圳市鑫梓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鑫梓润/按招标文件规格服务标准 | 无 | ||||
合计: | ********.56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仟叁佰叁拾肆万伍仟壹佰伍拾肆元伍角陆分(¥********.56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项目交接、人员设备全部到位并进场开始服务;
4.2交付地点:浦城县城区;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除本招标文件条款另有规定的要求外,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下列标准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如上述标准及规定有矛盾的,则以较严格的现行标准、规定为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详见招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分等级分时段考核,合理运用考核评估结果,建立服务项目退出机制,具体如下(考核办法细则详见附件5~7)。 (一)月份考核:每月考核办法,由环卫所、园林处、城管市容广告弃土中队等业务管理主管部门分别组织考核,报城管局审核。 1、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等方面(含主次干道、支路、巷道、河道保洁及生活餐厨垃圾清运、公厕及污水管网管理等),环卫所依照考评细则评分。 2、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公园、广场、绿地、行道树、景观带等管养,由园林处依照考评细则评分。 3、城区牛皮癣治理,对应城区地面清扫的立面空间治理由城管广告弃土中队依照细则评分。 每个服务项目月平均得分:100至95分为优秀,不扣除当月经费;94至85分为良好,每分扣除200元;84至75分为合格,每分扣除500元;74分含以下为不合格,每分扣除1000元,约谈责任人,并书面责令限期整改。 (二)季度考评:由城管局牵头组织各业务管理部门及相关街道乡镇有关负责人或社区监督员进行季度考评。 1、本季度出现2个月74分以下,直接给予黄牌警告。 2、由城管局组织评分,按①本季度内3个月平均分数占比30%;②每个服务项目现场抽查3个点占比30%;③投诉举报问题处理率占比30%;④组织社会评议占比10%,进行分数评定。分数低于74分的给予黄牌警告。 (三)年度评估:引进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与我县有关单位、街道、社会公众结合(如文明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等)对项目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估。 1、本年度连续两次出现2次黄牌警告或是累计3次黄牌警告,直接给予红牌处罚。 2、组织年度综合评估,按①全年度分数占比60%;②第三方评估分数占比40%。进行年度综合评估后,两项合计综合评估总分数:在75分以上的需要对汇总问题进行限期增改,并提交相关报告;在74分以下的,给予红牌处罚。 3、评估结果运用:如在第1和第2服务期内中标企业被红牌处罚,扣完当年服务保证金,并列入第3年总评业绩。从第三年开始,如年度内被红牌处罚,扣完当年质保金,并启动退出机制,取消承包权。如年度内未被红牌处罚,可继续延长服务期一年,以此类推,至服务期满8年为止。 考评结果与支付企业服务费挂钩,按检查结果核付当月服务费用。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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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每个月考评结果与支付企业服务费挂钩,按检查结果核付当月服务费用。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的形式(非现金)缴交年合同总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果当年出现履约保证金被扣减,年底前应当补足至年合同总金额10%的次年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在本项目合同期满后,将履约保证金的本金不计息退还给中标人。
9、合同有效期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10、违约责任
因乙方责任造成新闻媒体曝光或群众投诉上访,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事件发生之日起1到3天内)解决,消除社会影响。出现问题且整改不到位的,经甲乙双方协商无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合同执行。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拾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以上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做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 浦城县城市管理局 | 乙方: | 深圳市鑫梓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浦城县五一三路477号 | 住所: |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劳动社区宝源综合区11号友情基地四楼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王珊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9*****67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西乡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9053 |
签订地点:
标签: 智慧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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