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局荔湾区2020年“银龄安康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险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局荔湾区2020年“银龄安康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险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荔湾区2020年“银龄安康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险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2014年4月,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老龄工作办公室、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银龄安康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全省全面推行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即“银龄安康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由中国人寿各分支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及老龄办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中国人寿各分支机构工作。2014年10月,广州市民政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联合启动“银龄安康行动”,全市统一实施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提供的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专项配套产品。2017年10月,市民政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全覆盖的通知》(穗民规字﹝2017﹞17号),要求全市各区2017年实现“银龄安康行动”全覆盖,为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每年购买一份意外伤害综合保险。2020年我区继续实施该项利民惠民政策,由区财政出资为荔湾区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各购买1份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每份20元/年/人),共计201927人,合计*******元。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广东省老龄工作办公室、广东省民政厅、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银龄安康行动”的通知》(粤老龄办﹝2014﹞9号)要求,本意外伤害综合险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及分支机构开发及承保。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关于实施《银龄安康行动》的通知(穗民﹝2014﹞298号)要求:全市统一实施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提供的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专项配套产品及《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全覆盖的通知》(穗民规字﹝2017﹞17号)的要求。鉴于以上原因,本项目只能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东座10楼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专家1姓名:林文渊 工作单位:广州棋院 职称:高工
意见:根据《根据广东省老龄工作办公室、广东省民政厅、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银龄安康行动”的通知》(粤老龄办﹝2014﹞9号)及相关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采购。
2.专家2姓名:周玲玲 工作单位:广东省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职称:高级经济师
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采购。
3.专家3姓名:刘洪立 工作单位:广州广粮物业公司 职称:高工
意见:根据《根据广东省老龄工作办公室、广东省民政厅、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银龄安康行动”的通知》(粤老龄办﹝2014﹞9号)要求,本意外伤害综合险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及分支机构开发及承保。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关于实施《银龄安康行动》的通知(穗民﹝2014﹞298号)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4.专家4姓名:张辉 工作单位:广东省青少年竞技体育学校 职称:高级经济师
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采购。
5.专家5姓名:聂伟强 工作单位:广州珠江管理专修学院 职称:会计师
意见: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关于实施《银龄安康行动》的通知(穗民﹝2014﹞298号)要求:全市统一实施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提供的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专项配套产品及《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全覆盖的通知》(穗民规字﹝2017﹞17号)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采购。
九、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0年02月12日至2020年02月18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广州市芳村大道西塞坝路3号侧座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
(二)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
财政部门:荔湾区采购办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华贵路8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发布人: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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