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蔬菜货物类中标结果
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蔬菜货物类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清流监狱
乙方:永安市仁合果蔬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NX[GK]*******-1的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蔬菜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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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 | 蔬菜 | 蔬菜 | 1 | 年 | 国内 | 760000 | 760000 | 仁合 | 按采购人实际需求 | 无 | ||||
合计: | 760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元整(¥76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林畬镇福建省清流监狱;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项目:蔬菜;数量:76万市斤;基本要求:新鲜一等;售后服务:提供“三包”、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采购单位:福建省清流监狱;总金额76万元;采购数量为合同期内预计采购数量,76万市斤,预计总金额76万元。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供货计划通知为准。结算时数量按实结算。交货期:合同期限为一年。采购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一)食品质量要求1、中标人须保证所供的蔬菜质量符合食用要求,即:新鲜一级、无黄中、烂叶、老叶、蒂头及带泥巴等,蔬菜外表不得有人为的水分或过多的虫孔等,蔬菜完好率应达到95%以上,农药残留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2、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二)验收要求1、中标人必须按时按量按质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 定地点,并由采购人当面核实重量及时过磅验收办理入库手续,按照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货物入库单上签名确认,货物入库单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2、货物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时,有权对货物提出异议,中标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3、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预见得原因造成个别品种的临时调整,中标人应事先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同意确认后方可调整。(三)其他要求交货原则上每二天供应一次,特殊情况双方另行约定。按甲方实际安排的数量在规定时间内运达指 定地点入库。中标人必须负责供应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四)合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五)报价标准1、各投标人需按以下公式计算出所投各合同包的投标总价1.1本项目为下浮率报价,本次采购的报价以开标一览表中的合同包预算价格为基准价。结算单价按照基准价*(1-下浮率)。1.2投标总价=投标人投标总价(报价含运送至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的采购、运输、加工、税费等一切费用等),不得高于预计采购总价。1.3投标人计算出的统一下浮率(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预计采购总价-投标总价)/预计采购总价。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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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 | 付款凭送货清单、验收单、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货款结算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每月结算前月货款,投标人应向采购方提供所售商品的足额税务发票,开户银行户名,转帐帐号。 |
2 | 10 | 付款凭送货清单、验收单、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货款结算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每月结算前月货款,投标人应向采购方提供所售商品的足额税务发票,开户银行户名,转帐帐号。 |
3 | 8 | 付款凭送货清单、验收单、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货款结算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每月结算前月货款,投标人应向采购方提供所售商品的足额税务发票,开户银行户名,转帐帐号。 |
4 | 8 | 付款凭送货清单、验收单、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货款结算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每月结算前月货款,投标人应向采购方提供所售商品的足额税务发票,开户银行户名,转帐帐号。 |
5 | 8 | 付款凭送货清单、验收单、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货款结算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每月结算前月货款,投标人应向采购方提供所售商品的足额税务发票,开户银行户名,转帐帐号。 |
6 | 8 | 付款凭送货清单、验收单、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货款结算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每月结算前月货款,投标人应向采购方提供所售商品的足额税务发票,开户银行户名,转帐帐号。 |
7 | 8 | 付款凭送货清单、验收单、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货款结算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每月结算前月货款,投标人应向采购方提供所售商品的足额税务发票,开户银行户名,转帐帐号。 |
8 | 8 | 付款凭送货清单、验收单、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货款结算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每月结算前月货款,投标人应向采购方提供所售商品的足额税务发票,开户银行户名,转帐帐号。 |
9 | 8 | 付款凭送货清单、验收单、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货款结算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每月结算前月货款,投标人应向采购方提供所售商品的足额税务发票,开户银行户名,转帐帐号。 |
10 | 8 | 付款凭送货清单、验收单、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货款结算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每月结算前月货款,投标人应向采购方提供所售商品的足额税务发票,开户银行户名,转帐帐号。 |
11 | 8 | 付款凭送货清单、验收单、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货款结算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每月结算前月货款,投标人应向采购方提供所售商品的足额税务发票,开户银行户名,转帐帐号。 |
12 | 8 | 付款凭送货清单、验收单、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货款结算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每月结算前月货款,投标人应向采购方提供所售商品的足额税务发票,开户银行户名,转帐帐号。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有,具体如下: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即大写人民币柒万陆仟元整(76000元)说明: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无未了事宜无息退还。若乙方违约,甲方没收该保证金;若该保证金不足以赔付违约责任的,按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赔付。从未支付的货款中抵扣。。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期限为一年。采购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10、违约责任
10.1、售后 服务本项目所购货物售后 服务按中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中有关质量保证和售后 服务的承诺执行,国家有更高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应接受采购人意见进行整改、及时退换货、遵守采购人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特殊采购模式的需求。10.2、货物结算价格方式蔬菜基准价以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的三明市蔬菜批发价格为基准。每个月各品种结算价格=上个月蔬菜批发价×(1-5%),每月(截止25日)公布的批发价多次的按平均价结算。双方根据需要有权增加品种,所增加品种的价格为二种,一种为当月结算价格最贵的三种蔬菜平均价(如洋葱、大葱、葱、蒜和西芹等),另一种为当月结算价格便宜的三种蔬菜平均价(如冬瓜、南瓜等),具体品种由双方协商确定,增加品种数量不限。如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没有公布三明市区蔬菜批发价格表,由甲方组织人员到三明市蔬菜批发市场或到当地及周边县等市场进行市场调查确定价格。10.3、付款方式和要求每月结算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上一个月货款。付款凭送货清单、验收单、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货款结算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每月结算前月货款,投标人应向采购方提供所售商品的足额税务发票,开户银行户名,转帐帐号。10.4、违约责任10.4.1 招标人应当配合中标人做好货物的接收及验收,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或是故意推脱验收。10.4.2 质量未达标,无条件更换至达标。净菜率达不到要求的,按实际计算,同时招标人可视情况并处相应罚金,第一次1000元,第二次2000元,第三次以后招标人可视情处罚金3000元并有权终止合同。10.4.3 中标人应严格按合同要求,以及招标人所提供的月计划采购品种、数量要求供货,如有不同,招标人有权拒收,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因质量原因被退回的中标人要及时补货,未及时补货的招标人可自行到市场去采购,差价和采购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0.4.4 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交付给招标人,逾期一天扣违约金2000元,超过三天以上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期间招标人有权在市场采购应急,差价由中标人承担。10.4.5 送货中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中标人应按本批次货物价值的3倍赔偿招标人。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招标人有权拒收。10.4.6 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工商、卫生监督部门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和招标人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检查监督管理。经地方质检部门认定,未达到质量标准的或农药残留量超标的,每次视情况支付违约金5000元至10000元,并退回,三次未达到质量标准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期间招标人有权在市场采购应急,差价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对质检部门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因农药残留量超标或质量问题引起甲方食用人员食物中毒或肠道疾病等,经相关部门认定后,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10.4.7若甲方上级管理机关有重新规定、调整或甲方有特殊情况,甲方有权变更或终止合同且不支付违约金。10.4.8中标人要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中标人进入采购人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承若书”,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严禁将采购人工作文件等内部资料泄露出去,如发生泄密行为,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产品;中标人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 利权、商 标权或是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受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若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投标方签订的合同,采购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凡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做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2、本项目为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蔬菜定点采购项目,所采购蔬菜供罪犯食用,要求乙方供应的蔬菜是无毒、无害,健康的,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农药残留量不超过国家相关标准的。本项目物资采购,包括采购、运输、装卸、、验收、售后 服务、税费等一切费用。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4、付款方式:付款凭送货清单、验收单、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货款结算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每月结算前月货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售商品的足额税务发票,开户银行户名,转帐帐号。 5、蔬菜品种和价格确定:每个月确定一次。蔬菜品种和价格以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sm.gov.cn)或通过微信等其他方式公布三明市区蔬菜批发价格检测表中为基准。每月各品种结算价格=上月蔬菜批发平均单价×(1-5%),上月价格截止日期为25日。双方根据需要有权增加蔬菜品种,所增加品种价格为两种,一种为当月结算最贵的的三种蔬菜平均价(如洋葱、大葱、葱、蒜、西芹等),另一种为当月结算价格最便宜的三种蔬菜平均价(如冬瓜、南瓜等),具体品种由双方协商确定,增加品种数量不限。如三明市物价局没有公布三明市区蔬菜批发价格,由甲方组织人员到三明市蔬菜批发市场或当地及周边县市等市场进行市场调查确定价格。 6、乙方必须负责供应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货物运输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7、甲方为特殊单位,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甲方保密、安全的相关规章制度。乙方运送物资进入甲方所在监区必须向甲方缴纳安全保证金(按每人2000元缴纳),该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完毕30日内,无未了事宜无息退还。因送货进入的人员、车辆必须遵守监狱有关规定,不得私自离开指 定的区域;不得私自会见罪犯;不得为罪犯传递信件、手机、毒品、酒类、黄色书刊及图片、刀具、绳索、打火机、有价证券、信用卡、数码产品等一切物品,一旦发现有上述违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并没收安全保证金。若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违约责任按双方签订合同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上级管理机关有重新规定或监狱有特殊情况,甲方有权变更或终止合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乙方在甲方基准单价基础上承诺统一下浮5%作为供货结算价。说明:下浮率=(预算价-投标价)÷预算价×100%,即下浮率=(800000-760000)÷800000×100%=5%。下浮率作为每月结算单价使用 。。
甲方: | 福建省清流监狱 | 乙方: | 永安市仁合果蔬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林畲乡 | 住所: | 永安市松仔岭巷42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罗存满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221 | 联系方法: | 139*****74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永安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82*****010******* |
签订地点: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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