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自然资源局泰宁县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第三方监理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泰宁县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第三方监理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泰宁县自然资源局

乙方:福建经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29]SMGX[GK]*******的泰宁县自然资源局泰宁县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第三方监理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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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1国内480000480000福建经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合计:480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20年4月30日之前提交监理检查成果;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东洲路二号自然资源局;

4.3交付条件:项目经市自然资源局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泰宁县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第三方监理服务项目,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文字成果、地籍房屋测量成果、权属调查成果、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等。 (1)文字成果:包括工作方案、技术设 计书、工作报告、技术报告、作业单位自检和整改记录及整改报告、数据库建库报告等。 (2)地籍房屋测量成果:包括控制测量成果、地籍测量成果、房屋测量成果、外业测量原始记录等。 (3)权属调查成果:包括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土地房屋基本情况表、宗地草图、指界成果资料、已登记宗地和房屋上图落宗情况等。 (4)图件成果:包括地籍图(含地籍区/子区)、宗地图、房产分户图等。 (5)数据库成果:包括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数据库(含调查和登记数据层)、正射影像图数据库、全景照片资料、土地房屋登记档案扫描建库成果、元数据库等。 (6)其他成果:自查原始记录等其他工作成果资料。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完成合同要求的成果内外业检查,并出具整改意见 验收期次2、作业单位整改并经中标人复查合格后,出具检查合格报告 验收期次3、配合业主方及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的最终成果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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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20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派驻人员进场后7日内支付20%
250中标人提交全部检查成果后支付50%
325项目经市自然资源局验收合格后支付25%
45余额5%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两年。

10、违约责任

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将项目交付甲方使用,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7天,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超过15天,按合同的20%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超过30天,按合同总额的30%支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泰宁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项目内容:泰宁县自然资源局泰宁县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第三方监理服务项目14.2技术和服务要求:14.2.1质量要求和服务的内容成果质量达到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6]399号)以及经评审通过的项目技术设 计书的要求。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文字成果、地籍房屋测量成果、权属调查成果、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等。(1)文字成果:包括工作方案、技术设 计书、工作报告、技术报告、作业单位自检和整改记录及整改报告、数据库建库报告等。(2)地籍房屋测量成果:包括控制测量成果、地籍测量成果、房屋测量成果、外业测量原始记录等。(3)权属调查成果:包括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土地房屋基本情况表、宗地草图、指界成果资料、已登记宗地和房屋上图落宗情况等。(4)图件成果:包括地籍图(含地籍区/子区)、宗地图、房产分户图等。(5)数据库成果:包括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数据库(含调查和登记数据层)、正射影像图数据库、全景照片资料、土地房屋登记档案扫描建库成果、元数据库等。(6)其他成果:自查原始记录等其他工作成果资料。14.2.2执行技术标准(1)《福建省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闽国土资综〔2016〕399号);(2)《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B/T14912-2005);(3)《1:500 1:1000 1:2000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DB35/T1491-2015,福建省地方标准);(4)《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5)《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5〕41号);(6)《地籍调查规程》(TD/1001-2012);(7)《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8)《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建设部建住房[2002]74号发布);(9)《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10)《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国土资发〔2015〕103号);(11)《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12)《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4〕101号);(13)《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闽政办〔2011〕189 号);(14)《关于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闽国土资综﹝2016﹞217号);(15)经批准的项目技术设计书。14.2.3检查成果提交清单14.2.3.1材料名称分为:权属调查成果、文字成果及图件成果。类型分为:(1)土地和房屋均已登记:实地核查一致或实地核查不一致(2)土地已登记、房屋未登记:实地核查一致或实地核查不一致 (3)土地未登记、房屋已登记: 土地有权属来源证明或土地无权属来源证明。(4)土地和房屋均未登记: 土地有权属来源证明或为1987年前的房子 或土地或房屋无权属来源证明。14.2.3.2主要材料应包含: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土地或房屋无权属来源证明的无需提供)、土地房屋基本情况表、宗地调查核实表(土地未登记、房屋已登记 和土地和房屋均未登记的无需提供)、原登记图形落宗(土地无权属来源证明和土地或房屋无权属来源证明的无需提交)、权源材料(土地和房屋均未登记的无需提交)、现场房屋全景照片、解析界址点成果表、指界、公示材料、数据库。14.2.3.3文字成果主要材料应包含:技术设计书、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内外业质检记录、自检报告、整改报告、宗地房屋情况统计表、其他业主要求提供统计资料。14.2.3.4图件成果:主要材料包含:宗地图、房产分户图、地籍图(含地籍区、子区、结合表)、宗地草图、房产草图。14.2.3.5还需要提交: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含地籍调查表、界址标示表、界址签章表(有指界)、宗地草图、界址说明表、宗地图、调查审核表、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有共有/共用)、房屋调查表、建筑物区分所有业主共有部分调查表(有分摊)、房产分户图;质检记录含外业量边记录及精度统计、内业宗地房屋检查记录、数据库质检记录。14.2.4检查比例:按照检查批次的总宗数,内业随机抽检12%,外业实际抽检比例视内业抽检情况确定,原则不低于总数的5%,抽检范围应覆盖该批次的所有行政村。如出现以下情况将终止检查:(1)提交材料不齐全,成果不完整的;(2)宗地测量与房产测量、面积量算超过允许精度误差个数超过抽检总数5%的;(3)权属调查成果存在严重错误的;(4)数据库成果数据分类及完整性不完整,或拓扑检查普遍存在逻辑错误,或属性采集与权源材料普遍不一致的;(5)伪造成果的。14.2.5文字成果检查(检查比例100%)检查内容:1、技术设计书:技术设计书是否经过审定、作业流程和提交的成果是否符合技术设计书要求。2、工作报告:项目的组织过程、人员和经费及装备投入情况、工作时间安排、任务完成情况、调查成果统计分析、疑难问题处理办法、主要经验教训、意见建议等。3、技术报告:收集的权源材料、测量控制资料进行分析和利用情况、对技术依据、技术路线、作业流程进行描述、对相关技术问题和特殊情况处理的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对成果质量(包括精度统计)进行评价。4、作业单位自检和检查记录:作业单位各作业小组自捡记录、作业单位质检机构检查记录是否真实完整、作业单位对捡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检查方法为:内业查看及完整性检查。14.2.6权属调查成果内业一致性(检查比例10%):地籍房屋调查检查内容:1、权源材料及其证明材料是否合法、有效、齐全2、权属调查确认的权利人、权属性质、用途、年限等信息与权源材料上的信息是否一致3、地籍调查表内容是否按《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要求填写,是否齐全、规范、正确,文字描述是否简练、准确,结论是否清楚、正确4、界址点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按要求给制宗地草图,宗地草图内容是否齐全、清晰易读、完整正确,整饰是否规范5、已登记的宗地,是否开展了宗地上图工作,颜色是否符合设 计书要求;是否按档案(绝对边长、相对邻宗、相似形状)落宗。6、现状宗地圈绘是否合理;调查统计类型四类判定是否准确;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土地房屋基本情况表填写是否准确。7、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宗地,《土地房屋基本情况表》填写是否准确。8、房屋单元划分是否符合要求。9、对土地已登记房屋未登记的,是否开展了房屋补充调查。10、房屋调查表是否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要求填写,是否齐全、规范、正确。11、房屋权属界线、房屋四面墙体归属是否正确。12、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房屋,《土地房屋基本情况表》填写是否准确。现场照片权源档案检查内容:13、宗地房屋照片是否多角度拍摄,能否反映相邻关系。14、宗地房屋照片是否清晰、命名是否规范。15、权源材料扫描是否完整清晰,命名是否规范。检查方法为:抽取12%宗地房屋内业查看。14.2.7图件成果(检查比例10%)1、宗地图检查内容:(1)宗地图界址点和四至是否和地籍调查表相一致,界址点、边长注记是否正确,相邻关系表示是否准确,界址点编号是否符合要求。(2)宗地图的内容与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的描述是否一致,宗地代码、土地权利人、图幅号、宗地面积、面积单位、比例尺、指北方向、成图时间等内容是否规范齐全,图面及图廓整饰是否规范。检查方法为:抽取12%宗地房屋内业查看。2、房产分户图检查内容:(1)不动产单元代码是否与对应宗地一致。(2)房屋权属界线和墙体归属是否与房屋调查表相一致。(3)房屋轮廓线、房屋边长、分户专有房屋权属界线是否正确。(4)房产功能区表示是否准确,尺寸标注与面积计算结果是否正确,分摊计算是否准确。(5)建筑面积、结构层次、所在层数、面积单位、比例尺、指北方向、成图时间等内容是否规范齐全。检查方法为:抽取12%宗地房屋内业查看。3、地籍图:以设计书为主要依据,地籍图各种要素表示无遗漏,无压盖,图示符号运用得当;权属线的颜色符合设计的要求。检查方法为:100%查看14.2.8权属调查成果(外业核查)权属调查成果:(1)宗地房屋权利人、宗地房屋权属界线是否与实地一致。(2)宗地房屋照片是否与现状一致。(3)宗地标注尺寸及面积量算是否正确.(4)房屋标注尺寸及面积量算是否正确。(5)实地核查房屋功能区划分、房屋墙体归属是否准确。检查方法为:在内业抽取宗地房屋基础上抽取总宗地数8%进行外业核查。14.2.9数据库成果检查 (检查比例100%)包括农村地籍与房屋调查数据库、进行拓扑检查、正射影像图数据库、现场照片资料、土地房屋登记档案归档、元数据库填写等。本环节检查比例:100%。1、建库标准性检查:表、字段标准性检查。2、空间数据监理:图形图像相互拓扑性检查。3、非空间数据监理:数据完整性检查、数据库与电子表格一致性检查、数据合法性检查、值域分析。4、业务准确性检查:空间定位准确性检查、自然幢关联检查、户关联检查、权利人关联检查、宗地面积关联检查。14.2.10、检查成果包含:1、项目的检查实施方案;2、各阶段检查通知书、检查情况记录等;3、县级检查报告;4、其他资料。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泰宁县自然资源局乙方:福建经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
住所:泰宁县杉城镇东洲路2号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招标大厦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郑志煌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张永年
联系方法:158*****081
联系方法:136*****755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东街支行
账号:账号:150*****10003349


签订地点:泰宁


签订日期:2020年02月13日


标签: 项目合同 监理服务 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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