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临时交通安全设施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2019年临时交通安全设施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乙方:福建省友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DHFZ[GK]*******的2019年临时交通安全设施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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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32502 | 交通管理设备 | 交通管理设备 | 1 | 批 | 国内 | ******* | ******* | 雨后虹、3M等 | 高700mm,底座直径390mm等 | 无 | ||||
合计: | *******.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叁万贰仟陆佰贰拾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供所有标的物(需安装应提供安装调试服务);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交警支队设施仓库和指定的地点;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情况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2019年临时交通安全设施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中标报价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1 1 分体式EVA反光锥 高700mm,底座直径390mm,喷有“福州交警”字样 28元 5000个 140000元 2 路面警务双顶岗亭遮阳伞 直径2.2米(含底座),伞布应采用蓝、白相间,蓝布上应喷绘“警徽”Logo和“福州交警”字样,白色部分伞裙应喷有“安全、有序、畅通”字样。伞布应保持一年不裉色。 797元 600把 478200元 3 路面警务单顶遮阳伞 直径不小于2.2米(含底座)。伞布应采用蓝、白相间,蓝布上应喷绘“警徽”Logo和“福州交警”字样,白色部分伞裙应喷有“安全、有序、畅通”字样。 211.5元 600把 126900元 4 不锈钢伸缩门 高度不小于750mm,宽度600mm,轮子底部920mm,并贴有反光标(保修一年) 3884元 50扇 194200元 5 伸缩护栏 高1100*5000,立柱80*80,中间栅片40mm*10mm(实心),热镀锌处理,两侧立柱要刻有“福州交警”字样 465元 300套 139500元 6 人行横道隔离柱桩 柱桩底部钢板厚度不小6mm,柱桩高度不小于750mm、柱壁厚不小于2.5mm,,间隙不大于2000mm 379元 300米 113700元 7 连接杆 长2000mm,并贴有红白相间安全色,管两端应另增加套圈并可置于反光锥上。 8元 1000个 8000元 8 减速垄 符合新的安全行业标准,宽不小于300mm,高不小于25mm 64元 100米 6400元 9 交通马扎 版面为1000*1500mm,整体高1800mm,边柱宽度30mm, 458元 200面 91600元 10 马扎贴膜 采取反光膜喷绘 66元 500平方米 33000元 11 匝道太阳能双侧通行诱导标志 1、整体高度2500mm,双则通行诱导标志1000mm*500mm,太阳能板能保障无光照情况下连连续工作3个昼夜。2、产品村质为铁型材+高透光性聚碳酸酯PC;3、太阳能板为不小于10W多晶硅太阳能板,寿命不小于8年;4控制器为光控,可控全天闪烁、晚上闪烁;5、蓄电池为锂电池12V/9 AH,寿命不小于2年;6、能在太阳下充电8小时可工作72小时,连续放电200H以上;7、工作条件能在-25至+65摄氏度环境中正常工作,防护等级为IP65 1442元 20套 28840元 12 柔性警示反光柱 规格φ80mm*800mm(红色),并粘贴白色的安全色(配套安装螺钉)。 19元 700根 13300元 13 4寸天然橡胶万向轮 轮胎直径100mm,轮胎宽度50mm,安装总高度不大于140mm,不易锈蚀,抗磨性好。轮子底板钢板厚度不小于6mm。 48元 700个 33600元 14 微棱镜型超强级反光膜 应提供红、白、黄、黑四种,每种150米,规格0.25米宽。 30元 600米 18000元 15 凸面镜 国标1000mm室外款广角凸面镜,采用φ76mm广角镜立杆,高度2500mm. 369元 20面 7380元 合计 *******元 (二)标的物技术指标 1. 分体式EVA反光锥。反光路锥高700mm,底座直径390mm(雪糕筒型),底座为橡胶制品,筒身为泡沫制品,底部加重,每个重量达1.5KG,具有一定的抗风性,耐轧压,轧压后能迅速恢复至原形,不会对行人和车辆造成损伤。筒体应附着具有高强级标准反光材料,反光强度不小于300CPL,反光材料与筒体附着牢固,不易掉落,反光路锥应标有“福州交警”字样。 2. 路面设施遮阳伞。伞面的主色为蓝白色,伞面为正入角形,蓝白各4块相间,伞顶的蓝色部分应印刷警徽 “logo”图案,蓝色裙边应标记“福州交警”字样,白色裙边应标记“安全、有序、畅通”字样。伞布为280克雅思丽布。伞为双层岗亭式,展开的直径不小于2.2米,全烤漆铁架,小顶伞骨加长15厘米,锁布条的螺钉应加垫片,伞布应车魔术贴绑带;底座采用“十”字架底座,并配备4块15公斤大理石,伞架参数:立柱40*60*1.0mm,长伞骨10*20*0.6,短伞骨10*10*0.6。 3. 不锈钢伸缩门。伸缩门的尺寸规格为:高度不小于750mm,宽度600mm,轮子底部920mm,并贴有反光标。伸缩门应使用304不锈钢,屈服强度(N/mm2)≥205,抗拉强度≥520,延伸率(%)≥40。 4. 伸缩护栏。高1100*5000,立柱80*80,中间栅片40mm*10mm(实心非空心),热镀锌处理,最大伸缩不小于5米,有效伸缩长度为4米(具有较好的稳定性),栅片与立柱的连接牢固,两侧立柱应刻印“福州交警”字样,应能提供相应的备品进行维修。 5. 人行横道隔离柱桩。柱桩底部钢板厚度不小4mm,柱桩高度不小于1000mm,间隙不大于1000mm 。隔离防撞柱规格为2*100*600,底部带法兰盘,法兰盘为200*200mm,为镀锌管;隔离柱桩的底板为4000*450*4的Q345A钢板。 6.连接杆。连接杆的长度不少于2000mm,并贴有红白相间安全色,并可置于高700mm,底座直径390mm(雪糕筒型)反光路锥上。 7.减速垄。耐压性能符合标准进行试验,试验后橡胶减速垄应无任何破损开裂现象。橡胶减速垄表面材料扯断伸长率应不小于200%,橡胶减速垄表面材料扯断伸长率应不小于250%。橡胶减速垄表面材料拉伸强度应不小于6.0MPa,表面材料拉伸强度应不小于8.5MPa。橡胶减速垄表面材料的邵尔A硬度应在65~85范围内。橡胶减速垄表面材料的撕裂强度应不小于20kN/m。 橡胶减速垄表面材料的磨耗减量应不大于0.8cm3/1.61km。橡胶减速垄表面材料的冲击弹性应不小于20%。橡胶减速垄逆反射材料的逆反射性能应不低于规范要求。 8.交通马扎及马扎贴膜。版面为1000*1500mm,整体高1800mm,边柱宽度30mm,连接马扎两支撑柱的连接应采取内嵌式,不能置边柱的外侧。马扎的所有边角应打磨光滑,马扎所贴的膜应用II类反光膜喷绘,不得使用广告灯布进行喷绘。 9. 匝道太阳能双侧通行诱导标志。设备整体高度2500mm,双则通行诱导标志1000mm*500mm,太阳能板能保障无光照情况下连连续工作3个昼夜。产品村质为铁型材+高透光性聚碳酸酯PC。太阳能板为不小于10W多晶硅太阳能板,寿命不小于8年。控制器为光控,可控全天闪烁、晚上闪烁。蓄电池为锂电池12V/9 AH,寿命不小于2年。能在太阳下充电8小时可工作72小时,连续放电200H以上。工作条件能在-25至+65摄氏度环境中正常工作,防护等级为IP65。 10. 柔性警示反光柱。规格φ80mm*800mm(红、白双色相间安全色),具有较强的柔韧性,车辆碰撞后(非 碾压)能恢复原状,并配套安装螺钉固定于路面。 11.寸天然橡胶万向轮。轮胎直径100mm,轮胎宽度50mm,安装总高度不大于140mm,不易锈蚀,抗磨性好。轮子底板钢板厚度不小于6mm。 12. 微棱镜型超强级反光膜。应提供红、白、黄、黑四种,0.25米宽、长150米。 13、凸面镜。国标1000mm室外款广角凸面镜,采用φ76mm广角镜立杆,高度2500mm。。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乙方所选的材料和产品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标准与规范的相应规定及要求。若无国家标准,采用企业、行业标准的,必须提供企业、行业标准文本,并严格执行。 2.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有关国家的质量标准规定。 3. 甲方可在项目实施期间分阶段分批次对工程内容及质量进行核查和抽检,核查和抽检结果可作为验收依据。 4.验收方法:乙方交付本合同项下所有标的物后,可向监理人和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完整的验收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经监理人和甲方审核合格后,甲方择期组织验收,验收后15日内出具验收结论或整改意见。若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乙方应在得知验收结论之日起30日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向监理人和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应按照验收质量、标准等相关要求择机进行再次验收。如果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无法整改完毕或再次验收结论仍为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或施工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仍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0 | 项目验收合格并经财政审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90% | |
2 | 10 | 剩余款待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并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所有标的物应交付、安装完毕,遇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允许延期。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所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10.2.乙方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标准按实际逾期日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自身原因超过30日不能完成标的物交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10.3.乙方在完成标的交付和质保期(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间,要对标的物进行维护服务,维护服务的响应时间:本次采购所有标的物发生质量问题,必须保证365天×24小时全时维护,维修维护响应时间不超过8小时,并在响应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维护服务,24小时内进行完善(遇雨天顺延)。乙方未按响应要求进行维护服务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前述情况发生三次(含)以上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超过五次者,甲方有权(中)终止合同,并有权把本合同余款全部作为乙方的违约金直接予以冲抵。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若协商解决不成,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提出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所有安装施工人员均由乙方自行招录、管理、使用,与甲方不产生任何直接的法律关系,乙方应严格按照《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的要求组织施工安装,施工安装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工作均由乙方负责,施工、安装、搬运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防范措施,均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因安全防范措施不当等原因,造成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事故及费用风险,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乙方: | 福建省友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72号仓山万达广场(原浦上大道北侧与金洲南路东侧交叉处)A1#楼17层02室、03室、05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赖佑文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马海雁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56*****68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新区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31*****040005495 |
签订地点:福州市鼓楼区
签订日期:2020年02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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