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城峰中心小学录播系统网络教室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永泰县城峰中心小学录播系统网络教室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永泰县城峰中心小学
乙方:福建华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5]FJLQ[GK]*******的永泰县城峰中心小学录播系统网络教室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项目中标通知书。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9999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1 | 批 | 国内 | 555820 | 555820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无 | ||||
合计: | 55582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伍万伍仟捌佰贰拾元整(¥55582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永泰县城峰中心小学;
4.3交付条件: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通过采购人的验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是制造厂家生产原包装设备,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提供的设备均为制造厂家生产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提供该设备供甲方检测或由甲方委托的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第三方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测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第三方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退货且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出厂检验:乙方在设备出厂前,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等;自检:设备在安装地安装完毕后,乙方对所有设备的性能进行自检,检验结果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同时向甲方提供自检记录;验收与最终验收:自检后,乙方与甲方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符合甲方使用要求并填写货物验收表;安装完毕后,乙方派有设备调试经验的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按验收指标逐项测试,直至全部达到要求。设备安装调试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计入投标价中。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甲方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在甲方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货到安装、调试、试运行、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运行一个月后未发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付合同总价款的95% (中标人须在申请付款时出具全额发票) | |
2 | 5 | 余款5%在验收合格满一年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无质量和售后问题)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履行合同结束之日。
10、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乙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货并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因乙方的原因不能按时交货,工期每延误一日即扣除中标金额的0.5%赔偿甲方的损失;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永泰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乙方对此次招标采购的货物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产品质保期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2、乙方对此次招标采购的设备承诺自产品验收合格后设备运行中发生故障,保证所有产品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故障维护,故障响应时间2小时。并在响应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服务,若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提供同档次货物供甲方使用;3、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仍负责对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若乙方不再生产或代理该产品,事先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做好交接手续,指定有能力的代理人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永泰县城峰中心小学 | 乙方: | 福建华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永泰县城峰镇温泉村汤尾21号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69号利嘉城二期16#楼06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张宏云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80*****026 | 联系方法: | 139*****934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172 1010 0100 0248 53 |
签订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永泰县城峰中心小学
签订日期:2020年02月18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