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文庙展陈更新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福州文庙展陈更新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福州文庙展陈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350100]FJZS[CS]*******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博物馆

乙方:福州博源会展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ZS[CS]*******的福州文庙展陈更新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相应材料可见响应文件的报价及材质要求。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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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060299其他会展服务其他会展服务1国内*******.95*******.95详见磋商响应文件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合计:*******.95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肆万陆仟玖佰壹拾柒元玖角伍分(¥*******.95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于2020年4月30日交付;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圣庙路 福州文庙;

4.3交付条件:现场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项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圣庙路 福州文庙。 5.2建筑面积:总面积约800平方米。 5.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5.4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合格。 5.5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合格。 5.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视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6.1.1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甲方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在此情况下以乙方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为竣工之日)。 6.1.2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超过10日后,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又未组织验收,则第11日视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以此确定竣工日。 6.1.3乙方向甲方提交非标准部分造价评审表超过10日后,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又未组织专家评审,则第11日视为认定乙方提交的非标准部分造价。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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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20合同签订后,成交人持有正式发票和采购合同,由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20%
275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持有正式发票和验收合格证明,由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75%
32验收合格满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成交人持正式全额发票,由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2%
42验收合格满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成交人持正式全额发票,由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2%
51验收合格满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成交人持正式全额发票,由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1%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乙方需在签订合同时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转合同金额的10%到甲方指定账号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将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后止。

10、违约责任

10.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1.1在签定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1.2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1.3乙方未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同等级服务的,甲方有权更换乙方的权利,同时由于乙方的原因对采购方造成损失或影响项目正常开展的,乙方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0.2.1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甲方权利与义务14.1.1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效果图、施工图等)。14.1.2协助乙方办理进出的相关证件,并提供施工水电等,确保乙方顺利进场施工。14.1.3乙方入场前,甲方应提供并确认布展所需的图片、文字等资料。因甲方原因延迟确认而造成工期延误,可相应顺延工期。14.1.4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清款项,因疫情特殊时期,为保证工期顺利完工,双方就付款方式的内容可按项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14.2乙方权利与义务14.2.1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修改设计方案,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均报甲方审批、备案。14.2.2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并向甲方提供施工进度表,保证按时进场施工。14.2.3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内容和承诺的质量标准,认真组织,精心施工,确保进度和质量。14.2.4福州文庙属于国保单位,应把文物保护放在首位,设计施工不得破坏古建筑原貌,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在施工期间做好相应安全措施,如因乙方施工过程保护不当,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事故、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4.3工程变更14.3.1施工中若甲方需对原工程作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相应变更。14.3.2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14.3.3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14.4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自然顺延:14.4.1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每迟延一天则工期相应顺延一个日历天计算;14.4.2甲方未能按约定的时间提供开工条件,每迟延一个天则工期相应顺延一个日历天计算;   14.4.3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延误事实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顺延:(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4)不可抗力影响工程施工;(5)工期可顺延的其他情况,如继续受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因素影响的。发生上述工期延误5种情形,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工期签证单。甲方在收到签证单后3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并提出异议,视为同意顺延工期。14.5售后服务14.5.1乙方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所有产品至少提供伍年原厂免费保修服务,(技术参数有要求或具体货物及配件如厂家、国家有更长质保期规定的从其规定),3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立即更换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属本次新采购设备质量问题,乙方免费为甲方更换,并确保质量。保修期内,免费保修期自验收签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仍应负责提供终身服务且所提供的配品配件价格不得高于本次投标单项报价。14.5.2在质量保证期内产品使用发生故障时,所有产品必须保证365天*24小时故障维护,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响应时间为4个小时,6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12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维修时间超过24小时的,则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新的产品以保证用户正常使用。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用户则有权要求免费更换产品,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在保修期内,维修次数每个月大于3次的,则需要更换新的产品。若维修点的检修人员不能排除设备故障时,乙方负责由设备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应免费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系统所需的零配件及附件。14.5.3所报产品为原厂正品,在保证设备正常安装、使用和维护的情况下,质量保修期从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州市博物馆乙方:福州博源会展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晋安区文博路8号;邮编:350011住所: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15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吴素珍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郑雷荣
联系方法:****-********,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法:189*****015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江滨支行
账号:账号:****************21094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20年02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展陈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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