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图像安全应用体系建设(一期)——GB35114试点中标结果
视频图像安全应用体系建设(一期)——GB35114试点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公安局
乙方: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WS[GK]*******的视频图像安全应用体系建设(一期)——GB35114试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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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 | 视频监控设备 | 视频监控设备 | 1 | 套 | 国内 | ******* | ******* | 科达、中盾等 | KDM2901-G2-M、ZD8913 B3等 | 无 | ||||
合计: | *******.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玖万贰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45号;
4.3交付条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有关合同附件、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规格来源地单价(现场)数量总价(现场)备注 11-1视频监控设备用户认证模块设备中盾ZD8913 B3北京305,0001台305,000 设备认证模块设备中盾ZD8913 B1北京305,0001台305,000 视频密钥管理模块设备中盾ZD8913 B2北京385,0001台385,000 视频目录系统中盾ZD8913 A2北京288,0002套576,000 视频安全共享平台系统软件科达KDM2901-G2-M苏州432,0001套432,000 视频可信鉴定模块(B级)科达KDM2901-G2-KXJD苏州308,0001台308,000 解密媒体模块(C级)科达KDM2901-G2-JMMT苏州308,0001台308,000 视频基础业务平台一体机科达KDM2901-G2-JCPT苏州395,0002套790,000 B级监控前端科达IPC425-G223-N苏州6,90020台138,000 C级监控前端科达IPC425-G223-N苏州6,90010台69,000 前端存储加密模块中盾ZD8915 A1北京*******个800,000 用户USBKEY中盾ZD8914 A1北京10050个5,000 系统集成费:371,000 合计:4,792,000.00。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项目完成后甲方根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合同及有关合同附件、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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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40 | ①合同签订后15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项目预付款; |
2 | 55 | ②项目通过终验,支付合同金额55%。 |
3 | 5 | ③项目验收满三年后,支付合同金额5%。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免费维护服务期满止。
10、违约责任
设备安装、调试必须在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工,未按时完成,每延迟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的违约金,超过30个工作日仍未能完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甲乙双方均可向厦门市(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拥有专业的售后维护服务团队,能够保证本项目所建设系统的正常运行。14.2、乙方提供3年维护服务,维护期起始时间为系统验收起第二天,免费提供上门维护保修服务。14.3、乙方在维护服务期内,提供7*24小时服务。对于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30分钟内响应。如遇与所供产品有关的问题无法远程解决的,在事件确定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服务。2小时内未解决的中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应急解决方案。因乙方工作延误,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15.5.1 保密责任 乙方在项目合同签订时必须做出保密承诺 保密承诺书 乙方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本项目相关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庄重承诺: 1.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2.不提供虚假公司员工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 3.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 4.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5.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及个人社交平台信息; 6.未经单位审查批准,公司相关人员不擅自因私出国(境); 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15.5.2 廉洁责任 项目合同签订时必须同时签订《厦门市公安局项目建设廉洁责任书》,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责任书中的要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厦门市公安局项目建设廉洁责任书 项目名称:视频图像安全应用体系建设(一期)——GB35114试点 责任单位名称(以下称采购人):厦门市公安局 项目承建单位名称(以下称乙方):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市公安局项目建设参与单位的各项活动,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厦门市公安局资产采购和项目建设廉洁责任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廉洁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洁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视频图像安全应用体系建设(一期)——GB35114试点(设计、监理、实施、代建等)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项目建设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参与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等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设立廉洁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对方在项目建设活动中有违反本责任书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五)坚守承诺责任,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在整个项目采购、实施、验收等建设过程中,凡项目承建单位发生违反廉洁责任书规定责任行为之一,经纪检监察部门确认的,项目保证金将不予支付,并由市局资产采购和项目建设监督管理部门记录在案,列入公安机关采购和建设廉洁评价“黑名单”,并及时向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提供信用报告。 第二条采购人的责任 采购人的领导及经办人员,在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乙方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不准接受乙方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三)不准接受乙方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四)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本单位或个人装修房屋、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本项目有关的勘察设 计、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六)不得有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与采购人保持正常的工作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或办公用品;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建设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馈赠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房屋、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六)不得有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采购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处理;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责任书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责任书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本责任书由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负责跟踪监督,并对本责任书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本责任书作为视频图像安全应用体系建设(一期)——GB35114试点项目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验收时应将本责任书执行情况一并检查验收。 第七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免费维护服务期满止。
甲方: | 厦门市公安局 | 乙方: |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45号 | 住所: | 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44号二层 |
单位负责人: | 卢炳椿 | 单位负责人: | 李刚辉 |
委托代理人: | 翟金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6*****397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鹭江支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553 | 账号: | ****************11 |
签订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45号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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