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丰台镇焦家小学教辅用房及附属工程中标公示

泾川县丰台镇焦家小学教辅用房及附属工程中标公示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邀请项目类型(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冯俭杰联系电话186*****211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2020-02-20 14:30:00竞价结束时间2020-02-24 18: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标包名称标包编号采购类别合同估算价
1泾川县丰台镇焦家小学教辅用房及附属工程(施工)001工程-施工*******.41(元)



公告内容



  • 泾川县丰台镇焦家小学教辅用房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川县丰台镇焦家小学教辅用房及附属工程(施工)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现拟对该项目实施邀请招标,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丰台镇焦家小学教辅用房及附属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泾川县丰台镇焦家小学院内,校园南接道路,西邻焦家村委会,总用地面积4038.9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新建教辅用房两栋,其中1号教辅用房建筑面积366.3平方米,主体一层,层高3.60米。室内外高差0.30米,建筑高度3.90米;2号教辅用房建筑面积为178.2平方米,主体一层,层高3.3米。室内外高差0.30米,建筑高度3.60米。两栋建筑均采用砖混结构,墙下条形混凝土基础。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抗震设防分类为乙类,设计使用年限50年。

    附属工程;拆除老旧建筑290平方米;硬化篮球场608平方米。

    3. 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人民币*******.41元(其中招标控制价为*******.06元;规费70050.35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内工程施工内容。

    6.资金来源:2019年及2020年薄改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06月29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请于2020年02月20日14时30分至2020年02月24日18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4.系统评标,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工程按照建筑三类工程取费;材料价差执行《关于颁发平凉市2019年第四期建设工程实物法调整的综合材料预算指导价格的通知》(平住建发〔2019〕736号)泾川县标准;人工费执行《平凉市2019年下半年建设工程人工费指导价》(平住建发〔2019〕737号);规费执行《甘肃省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规费计取方法的通知》(甘建价〔2018〕575号)。

    3.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4.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本项目的施工图纸。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竞价结束后,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泾川县泾灵路21号二中正门北侧),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丰台镇教育办公室

    地 址:泾川县丰台镇街道

    联系人:赵录全

    联系电话:138*****823

    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泾川县泾灵路21号二中正门北侧

    联系人:冯俭杰

    联系电话:186*****211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53)进行投标竞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房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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