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 医院饮品自动售卖机招租 中标结果
【A包】 医院饮品自动售卖机招租 中标结果
内蒙古包钢医院饮品自动售卖机招租采购结果公告 |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包钢医院饮品自动售卖机招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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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10283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BTYZCG-2019-106Z | ||||||||||||
评审日期: | 2020年01月13日 | ||||||||||||
公示日期: | 2020年02月27日 |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3、供应商须出具自动售卖机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证;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采购人名称: | 内蒙古包钢医院 | ||||||||||||
采购人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少先路20号 | ||||||||||||
采购人联系人: | 罗炜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51*****686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永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1号天福商务广场2号楼B座1608室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4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 | ||||||||||||
项目负责人: | 王铭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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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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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戴焕弟,杜淑金,何磊,罗炜,宗伟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包钢医院、永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永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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