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法院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服务服务类中标结果
南靖法院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服务服务类中标结果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南靖县人民法院
乙方:福建远见睿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7]ZZXX[GK]*******的南靖法院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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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99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1 | 项 | 国内 | ******* | ******* | 远见信息 | A4幅面 | 无 | ||||
合计: | *******.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肆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730)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南靖县人民法院;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进行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完成南靖县人民法院1949年以来约784万页(具体数量按实计算)历史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电子档案信息著录和档案重新整理装订工作,历史档案整理装订应符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装订规范要求。2011年后形成的档案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1年前形成的历史档案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扫描归档工作,具体动工时间以及完成时间需要展期的由双方另行协商。(2)最终用以结算项目总工程款项的数字化数量,按照工程结束验收后的实际扫描页数来统计,统计方法须经双方确认。乙方的工作人员和设备进场后,须先扫描一份由甲方提供的卷宗,根据投标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的工作流程制作成品并提交给甲方确认扫描质量和效果,以确认结果作为卷宗数字化成品的质量和效果标准。(3)项目所需的工具及耗材费用,档案扫描工作中的所有设备、档案运输费用、工具与耗材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作场地及相关水电需求由甲方提供。(4)本项目的中标价包括数字化加工软件和各项技术人工服 务并达到验收合格的一切费用,本项目乙方需做好与漳州市中院与省高院档案系统的数据导入和挂接事宜,所需一切设备及开发费用由乙方负责。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乙方数据自检合格方可递交甲方验收。数据验收以20万页为单位,分批由乙方自检合格后提交。甲方对乙方挂接处理完毕的目录信息、著录信息和图像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以抽检方式进行,抽检比率可达到10%,甲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率达到99.5%以上的,予以验收通过。抽检合格率低于99.5%的,提交验收的当批数据全部发回乙方重新自检,自检合格后再次提交验收。6.1.2档案实体验收必须逐卷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与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逐项检查,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顺序错误、装订不符合要求、卷间文件颠倒等作为差错,合格率达98%以上予以验收通过。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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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每次付款时,采购人按照结算单所对应结算金额的95%向中标人支付款项。 |
2 | 5 | 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质保期指该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完成后90天)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时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若乙方提供的产品验收不合格或放弃中标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0.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0%。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0%。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含1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0个日历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0.5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所受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乙方在进场前须向甲方指定账户缴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甲方在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甲方: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乙方: | 福建远见睿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南靖县江滨路121号 | 住所: | 漳州市南昌路丽园君悦1幢1101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吴林君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89*****81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东城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7469 |
签订地点:福建省南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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