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医疗保障局存储设备扩容反向竞价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瑞安市医疗保障局存储设备扩容反向竞价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瑞安市医疗保障局存储设备扩容反向竞价(项目编号:****************)采购已经结束,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瑞安市医疗保障局存储设备扩容反向竞价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林信勇
项目联系电话:138*****323
采购计划文号:临[2020]978号
采购计划金额(元):500000.00
预算总额(元):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编码:330381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名称:瑞安市
报价起止时间:2020-02-28 10:00:00-2020-02-28 10:30:0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瑞安市医疗保障局
采购单位地址:瑞安市
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周叶 137*****830
采购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MB*******M
采购单位预算编码:322001
三、成交信息
成交日期:2020-02-28
总成交金额(元):477900.00(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1 |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上海市徐汇区上海市桂平路481号20号楼5层 | 477900.00 |
四、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交货
五、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成交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成交金额(元) |
1 | Dell EMC | Dell EMC | UnityXT380F | 1 | - | 401436.00 |
2 | 数据迁移服务,提供产品的安装、调试,将现在的业务系统数据迁移到新采购的存储设备。 (1) 根据用户需求对本次数据迁移项目进行详细设计,提出详细的数据迁移方案。 (2) 按照用户要求,在新设备采购到位后,在适当时间节点将医保部门的现有多个业务数据库的数据迁移到新采购的硬件平台。 (3) 供应商提出的迁移方案需考虑用户业务7*24小时实时性的需求,且实施方案需得到用户的认可后方可实施。 (4) 供应商提供的数据迁移方案中,需要包含迁移过程中数据的正确性比对和测试方案,并负责比对和测试工作实施; (5) 配合用户及软件开发商完成数据库系统迁移后的业务性能测试和功能测试工作,对于测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 (6) 负责对数据迁移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带来的不良影响,实现项目的建设目标,同时负责提出数据迁移过程中的应急回退方案; (7) 负责解决系统在数据迁移过程中出现的的常见故障,提出解决方法并负责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存储设备采购硬件及服务要求》 | 服务 | 服务 | 1 | - | 76464.00 |
六、保证金金额、收款银行、用户名及卡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要求 |
1 |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1、系统集成要求: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系统集成商,需与用户共同制定项目进度表,由集成商负责按项目进度表进行规划、安装实施规划、调试测试和验收,并负责整体项目的售后维护工作。 (1) 集成商必须依据系统现状、本期项目需要及未来业务扩展,统一规划瑞安医保局的系统建设方案。方案的设计及实施必须考虑到最小限度地影响目前的日常应用,必须充分考虑到实施时存在的风险,并对实施过程的时间进度有所预估。 (2) 方案完成后集成商需要严格按方案的规划进行相关的集成工作,包括新购设备的安装、参数配置,以及未来业务扩展时的系统调整。 (3) 集成商在调试前应提出完整的调试计划并经用户确认,包括设备调试的内容、项目、指标、方法和进度,并提供相应的仪器和工具。集成商有责任对用户的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调试中应进行详细记录,系统调试结束后,由集成商技术人员签字后交给采购人验收。 (4) 安装集成、调试及项目建设达到要求后,可进行验收测试。验收规范应由集成商在验收前10个工作日前提交给用户,用户根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进行合理的修改与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验收测试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文件,设备开通投入运行,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5) 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时,集成商应提交全套、完整的项目手册、配置、管理及维护的全面技术资料,以及所有与用户、设备等相关联的说明、表格等资料,并有责任帮助整理、装订、归档。 。2、系统售后服务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在浙江地区设立专门的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处理所有售后服务,包括现场安装及解决问题,同时可提供7*24小时本地语言(中文)支持。 (2)投标供应商必须为前述所列明的硬件设备提供为期三年、软件提供一年的原厂商免费设备保修和现场售后维护服务以及相关系统软件的免费升级服务,所有投标产品的服务级别均为7*24小时;保修和售后维护服务时间从设备到货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3)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书中明确承诺,由设备原厂商提供投标产品的安装、调试、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 (4)在保修期内由于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设备的损伤或损坏,投标供应商均需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 (5)投标供应商或投标产品原厂商应在国内设有备件仓库,在出现硬件损坏时,备品、备件应在12小时之内到达,更换设备的时间最长一般不超过一天,特殊情况不超过三天。 (6)在接到报修通知后,投标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响应;对于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严重故障(包括由系统软硬件等原因引起的),投标供应商工程师及其它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查找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并工作至故障修复,系统完全恢复到正常服务为止,一般要求保证系统在24小时之内修复。 (7)在保修期结束前,需由投标供应商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投标供应商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投标供应商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采购人,报告一式两份。 (8)投标供应商需作出无推诿承诺。应承诺无论由于什么原因而导致系统发生不正常的情况,在得到采购人方通知后,应立即派工程师到场,全力协助采购人和集成商查找问题并解决故障,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9)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10)以上所有服务的相关费用均需计入投标总价。 。3、售后服务保障:(1)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满足招标的全部要求。 (2)投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证明、截图、证书复印件、原厂服务承诺函及原厂授权书等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其他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负责本次投标设备的安装、调试服务工作,开始安装时,必须同意让采购人中接受过培训的软硬件和系统集成人员参与安装、调试和故障排除等工作。 (2)投标供应商应提出投标产品对机房环境的各项要求,并且有责任检查安装现场是否符合产品的安装要求,对不符合安装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有义务协助客户进行整改。 (3)投标供应商应负责将所有投标产品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和运输中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 (4)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的现场后,将由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系统集成商和监理四方共同开箱清点,并进行签字确认。若有差异,应由投标供应商承担责任。 (5)投标供应商需保证投标设备均为原产原装,并提供原产地证明;保证所提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最流行的型号和用一流的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货物是专为本次采购向原厂商下单的产品。 (6)投标供应商在设备到货时必须向采购人提供购买硬件设备三年原厂商保修和现场售后服务的证明原件,系统软件一年原厂商的保修和现场售后服务的证明原件,提供最终采购人为“瑞安市医疗保障局”的书面确认。 (7)如果出现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是专为本次项目向原厂商下单的产品,一经查实将不予支付相关货款。 (8)投标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具有满意的性能。同时投标供应商还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完全责任。 (9)投标供应商需保证所投的软件产品具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相应的使用许可证。 (10)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投标产品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以及原有应用系统迁移至新的系统平台所增加的其它工作,同时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应提供系统的安装配置报告。 (11)鉴于本项目建设的特殊性,投标供应商应承诺在系统正式上线前,提供投标产品的多次安装和配置服务。 (12)投标供应商需承担本次设备的综合布线工作,对于本次综合布线工作需要由专业的弱电工程师承担,同时布线的工作需按采购人要求的规划和规范进行施工。机房内的布线材料(包含光纤跳线及RJ45网线材料)及布线工具均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布线材料的品牌和规格按采购人提供的要求进行采购。投标供应商应在设备部署时同步完成机房标准化作业标签标识工作,按照实施方案的规范要求,对所有跳线(包括RJ45跳线,光纤跳线和KVM线等)打印标签。 (13)投标供应商应全力与采购人、系统集成商及其他供应商配合,根据采购人的详细需求,提交实施方案并得到采购人确认后才可实施,保证系统按时、正常地投入运行。 (14)系统验收合格的条件必须至少满足以下三个要求:试运行时性能满足合同要求;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已提供了合同的全部货物和资料。 (15)产品实施过程中,如果牵涉到与第三方产品集成工作,投标供应商应与集成商及其他供应商通力合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16)以上所有与安装、迁移、调试和验收相关的费用均需计入投报总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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