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移动分公司大楼楼顶广告牌及钢结构维护保养项目(第四次)_中选候选人公示

株洲移动分公司大楼楼顶广告牌及钢结构维护保养项目(第四次)_中选候选人公示

株洲移动分公司大楼楼顶广告牌及钢结构维护保养项目(第四次)_中选候选人公示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代理的 株洲移动分公司大楼楼顶广告牌及钢结构维护保养项目(第四次)于2020年02月28日09时30分开标,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选方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长沙信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选候选人: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异议人未参与异议相关项目的投标(应答),或者与异议相关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超出异议提出的规定时限;
3、异议事项不客观具体,含有主观猜测内容,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4、异议函未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手写签名并加盖公章;
5、异议函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手写签名及公章;
6、对其他投标(应答)人的投标(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异议内容的合法来源渠道;

7、招标(采购)人已对前期异议受理/处理情况作出答复,异议人再次提出异议但未能提出新的证据;
8、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日。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欧阳芳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82*****287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182*****287@139.com
应答人认为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异议电话:182*****24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邮箱:HNYDCGJUBAO_0733@163.com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株洲公司/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8日

标签: 维护保养 钢结构 楼顶广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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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株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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