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四川省南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管理集中办公区后勤服务社会化政府采购合同公示

[市本级]四川省南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管理集中办公区后勤服务社会化政府采购合同公示

南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统筹管理集中办公区后勤服务承揽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南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南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供应商(乙方):南充市顺红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南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管理集中办公区后勤服务社会化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章 委托服务的物业基本情况

一、原市质监局办公楼集中办公区:该办公区有办公楼1栋,共8层,附属楼1栋,共3层。建筑面积共计9873㎡,共8家单位约200名工作人员办公。坐落位置: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20号。

二、市公安局原办公楼集中办公区:该办公区有办公楼1栋,共13层。建筑面积9578.9㎡,共16家单位约300名工作人员办公。坐落位置: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69号。

三、市财政局原办公区:该办公区有办公楼2栋,共12层;附属楼1栋,共1层;套房5套。建筑面积共计4456㎡,空置。坐落位置: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1号。

四、市贸促会原办公区:该办公区有办公楼1栋,共4层;职工活动室1栋,共2层。建筑面积共计1650㎡,空置。坐落位置:南充市顺庆区驻春路。

五、原市食药局办公区:该办公区有办公楼1栋,共6层;附属楼1栋,共2层。建筑面积共计4135㎡,共1家单位约200名工作人员办公。坐落位置:南充市顺庆区金鱼岭路535号。

第二章 委托服务范围与内容

原市质监局办公楼集中办公区、市公安局原办公楼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卫生保洁、园区绿化、会议服务、设施设备保障等物业管理服务;市财政局原办公区、市贸促会原办公区、原市食药局办公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物业管理服务,以及办公区域周边环境卫生服务。

第三章合同期限

本后勤服务项目采购服务期限为叁年,此次合同服务有效期为壹年,即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甲方有权根据对乙方上一年度履约的考核情况决定下一年度是否按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与乙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第四章 人力资源配备

一、原市质监局办公楼集中办公区人员配置:项目经理1人,安保人员8人(含倒班及巡逻和监控专职人员),保洁人员6人,设施设备维修人员1人。

二、市公安局原办公楼集中办公区人员配置:项目经理1人,安保人员8人(含倒班及巡逻和监控专职人员),保洁人员6人,设施设备维修人员1人。

三、市财政局原办公区人员配置:安保人员2人(含倒班)。

四、市贸促会原办公区人员配置:安保人员2人(含倒班)。

以上配备人数皆为至少配备,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设相应人员配备。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员工福利待遇应符合国家及南充市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物业管理人员具备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并提交甲方备案。对从业人员开展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使之掌握物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物业的基本情况,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施设备。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

一、乙方服务要求

1.有切实可行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有较为完整的管理服务制度和作业标准,并认真执行;

2.房屋共用部位完好,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3.物业管理区域的环境、秩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4.实行了“三公开”(公开服务内容和标准、公开办事流程);

5.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6.有服务受理、投诉、回访处理程序;

7.管理服务中的相关作业记录完整,可追溯。

二、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基本要求

1.按规定统一着装,干净整洁,工作服表面、衣领、袖口没有明显污渍;

2.工作事宜及时按程序办理,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3.工作中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嬉笑打闹,不准看书报杂志,吃东西、吸烟、玩手机、睡觉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4.做到文明礼貌、讲礼节,不与业主或客人抢乘电梯,为对面走来的业主或客人让路,不在大楼内高声喧哗,举止不端;

5.讲究礼节礼貌,遇有办事群众问事,应热情回答,不得态度冷漠,语言不文明,更不得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

6.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乱写乱画,物品摆放有序。定期检查身体,无带病上岗,个人卫生达标;

7.工作中应面带微笑,态度亲切,岗位操作时应使用“您好,请,对不起,不客气,谢谢”等礼貌用语;

8.具备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

9.无论从事何种岗位的物业服务人员对灯不亮、或长明灯、长流水、脏乱差及发现可疑人员等问题有随时关注、及时报告或处置的义务,若经甲方发现灯长明、长流水的情况,单次扣物业服务费300元;

10.完成好甲方临时交办的任务。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对物业采购项目的所有服务内容负总责。

1.合理分配和安排好各岗位服务工作;

2.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各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奖惩制度;

3.保证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在岗不脱岗;

4.确保合同所约定各工种服务质量及标准履行到位;

5.对甲方和其他使用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和反馈意见热情接待并于一天内及时处理;

6.对连续三次收到投诉的服务人员必须进行更换;

7.负责乙方人员的考勤工作,若乙方人员有请假等事由,负责派员顶岗,保证服务标准不降低。

物业入驻的开办物资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两间办公室,作为乙方管理人员处理日常事务和存放工具场所。

二、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

安保人员为男性,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年龄条件要求在50周岁以下,双眼裸视1.0以上,社会关系清楚,本人无违法乱纪行为记录,政治审查合格。相貌端正,身体健康,能承担夜间巡逻执勤任务。

1.上班期间和放假期间(含周六、日)均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前门、后门各1名保安在岗,不得缺岗。如有缺岗现象扣除当月物业服务费用。

2.建立来访人员登记薄,实行出入人员验证、登记,发现疑点及时询问,防止闲杂人员进入,积极疏导群访人员;有效疏导进出车辆,保持出入畅通;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记录,大宗物品进出应进行审验,严防危险物品进入;及时制止乱停、乱放、营利性宣传活动等行为。

3.办公区域每日巡查全覆盖,排除不安全因素。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办公楼的消火栓、安全警示标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每日至少巡查1次,发现缺失、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及时报告项目主管通知维修人员维修并记录。

4.监控值守保障。监控设施应24小时正常运行,保证对安全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保持完整记录;监控室收到火情、险情等报警信号及其它异常情况信号后,及时报警并安排安保人员及时赶到处理;监控资料至少保持1个月;保持治安电话畅通,接听及时。

5.车辆停放。安保人员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设置行车指示标志,规定行驶路线,指定停放区域,保证车辆有序通行、易于停放;车库应指派专人管理,定时清扫,无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存放,监控、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

6.消防安全管理。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楼内设置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在明显位置设置疏散示意图;定期巡视、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保持完整、完好和正常使用;对易燃易爆品设专人专区管理。

7.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安局等职能部门。开展组织好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每月一次)和不定期检查,做好每月防火巡查,作好巡查检查记录,并按要求上报相关信息资料。

8.节假日氛围营造。负责在国庆节、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张贴横幅或悬挂灯笼等,营造节日氛围。单个物业项目购置相关材料、用品市场价在2000元以内的,购买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因安保人员工作过失造成物业使用人财物被盗窃,经立案查证属实,由乙方向物业使用人赔偿因被盗造成的财物损失。

10.若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应采取下列步骤协助破案。

①立即报案并保护现场直至公安人员到达;

②切勿移动和容许他人移动、触摸现场物品,保留现场证据,方便取证工作;

③禁止任何人在现场走动,并采取有效措施劝阻闲人进入现场,以方便公安人员现场调查;

④向公安人员提供案件相关情况。

1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一是发生重大盗窃,乙方存在严重过失,经公安机关鉴定的;二是当班人员离岗造成非办公区工作人员强行进入办公区,严重干扰办公秩序的;三是发生重大火灾或安全事故,处置不及时或未检查,未报告,存在严重过失的;四是公共设施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运转,又不及时抢修的;五是人员更换3次以上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经甲方按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服务标准对乙方的服务考核后达不到相应要求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双方间的合同关系自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时解除。乙方对解除合同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

安全保卫及秩序维护所需的人员服装、对讲机、手电、警戒带等安防用品、器材的购买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环境卫生管理

环境卫生管理的服务范围为除开办公室内以外的所有办公区域及公共场地的日常清洁保养,垃圾等废弃物清理和化粪池清掏等。

1.大厅,过道、走廊、楼梯及楼梯间每日至少清洁1次。大厅、出入口在每天早上上班时间前清洁完毕。保持梯步、扶手栏杆、门框、窗框、指示牌、照明灯等公共区域(公用设施)表面光亮无尘无污渍。大理石、花岗石等材质定期养护,进出口地垫整洁。按需擦拭电梯轿厢门、面板,清拖轿厢地面,保持轿厢内无污渍无粘贴物、无异味,保证电梯轿厢常态化清洁。地面、门槽无垃圾。电器、消防等设施设备每周清洁1次。配电箱、设备机房、消防栓、报警器及开关插座等表面干净,无尘无污迹。监控摄像头、门警器等表面光亮,无尘无污。

2.区域内的停车场、道路、绿化带及景观每日清洁1次。绿地内无杂物,花台、雕塑、景观表面干净无污渍;景观水质清澈无异味无漂浮物,建筑整洁无涂污。及时清理雨水管落水口、排水沟内的杂物,保持排水通畅。

3.卫生间每日全面清洁2次,清扫时悬挂标识,做到洗手台、地面、玻璃、墙壁、换气扇等无灰尘、无污渍、无积印;洁具无尿渍、污物、异味;五金件清洁光亮;垃圾桶内外清洁、无污渍,桶内垃圾每天及时清理。

4.露台、屋顶每季度清扫1次,雨季每半月清扫1次;每月巡查1次天台、内天井,有杂物及时清扫。外墙每1年整体清洗1次,保持洁净无污迹和积尘,清洗时不得使用有腐蚀性的含酸洗涤剂和其他违禁药品。

5.垃圾桶(箱)摆放合理,桶(箱)身表面干净无污渍,地面无垃圾,垃圾中转区域无明显异味。负责将垃圾及时清运出办公区,负责将垃圾及时清运出办公区运送到环卫部门指定区域,确保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清爽。

6.当发现电梯、电源线路等设施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物管项目经理及时采取措施,特别紧急时可直接报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之后再报告物管项目经理,协助相关人员做好后续工作。

7.保洁人员对区域内的水电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有使用检查的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人员恢复正常。

8.物业及周边环境视突发疫情等具体情况按甲方要求进行预防性卫生消杀。定期采取综合措施除“四害”(苍蝇、蚊子、老鼠、蟑螂),在化学防治中注重合理用药,不使用违禁药品。

9.环境卫生清洁所需的水桶、毛巾、拖把、手套、钢丝球、垃圾袋、洁厕液、洗手液、消毒液、清洁剂、痰盂、厕所卷纸等清洁用具、洗涤用品的购买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数量和品牌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公用设施设备管理

1.电梯运行维护(委托专业的、有资质的维保公司及人员):建立运行管理、设备维护、安全管理等制度和应急预案及运行管理档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管理规定和安全规程,做到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保合同完备。每半月进行一次例行维护保养。电梯出现故障,物管人员5分钟内到场应急处理,专业人员30分钟内到场进行救助和排除故障,一般故障在一个小时内排除,严重故障在二至四个小时内排除。未按时到达约定要求每次扣200元;如造成人员损害或财物损失,还应向甲方承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更换零部件费用300元以下由乙方支付;更换零部件费用300元以上由甲方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支付。

2.供电设备监控维护:建立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和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供电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检查变压器、高压变压器设备、低压配电设备的闸刀、开关的动、静触头和接线螺栓等,确保接触良好。避雷设施雷雨季节每半月巡查1次、非雷雨季节每季度巡查1次。保证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室内外照明、灯饰,正常使用,各种用电设施、设备做到随坏随修,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时更换。

3.各类公用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做好办公区域内卫生间、开水间等下水管道堵塞后的疏通维护、地漏增补。办公区域内雨水、污水管网、化粪池定期清掏,各类窨井(包括电缆井、开关井、雨水井、污水井)必须全部打开进行清掏,每次清掏需对所有管网进行高压水枪冲洗,确保畅通。全面负责各类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中小型设备的更换,如:水电设备(如水龙头、水管、电灯、电路及管道疏通更换等)、空调设备、消防设备、门窗设备、墙面处理、桌椅维修以及其他需要维修的内容。发现设施设备有故障或损坏,1小时内到达并组织维修,零修合格率100%。检查及维修、维护必须做好记录。各类公用设施的零星维修的工费不再另行收费,维修的材料费分以下两种情况:维修或更换单个配件材料费(材料费参照市场价)在3000元以内的,由乙方购买并更换;维修或更换单个配件材料费(材料费参照市场价)高于3000元的,乙方需提前向甲方告知维修内容及维修维护所需材料清单及费用,得到甲方确认后实施,相应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维护完毕后需甲方指定验收人签字确认,费用结算时乙方需按甲方财务要求提供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材料费用清单、开具相应的发票等。

4.灭火器等消防器具日常管理养护: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维保质量达到消防要求,保证系统开通率及完好率。每月检查1次消防设备,重大节日前巡检1次。有故障时维修人员及时到场维修,零修合格率100%。消防系统应通过消防部门的消防年检并取得年检合格证。

5.办公区域内给排水系统的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对蓄水池、供水管路及设施设备进行日常清洁卫生并定期清洗消毒,水质符合国家标准。设备、阀门、管道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定期对排水管进行疏通、清污,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

五、绿化管理

1.总体要求:草坪保持常态化修剪整齐,无杂物,无践踏破坏,无积水;树木生长正常,枝叶健壮,无枯枝;绿篱修剪整齐有型,观赏面枝叶丰满;灌木和花卉生长良好,花繁叶茂,造型美观。

2.浇水施肥: 根据不同生长季节天气情况,不同植物种类适当淋水和松土,并做好雨季排水工作。每年对项目范围内的观花植物、乔木、灌木等施肥至少1次。

3.病虫害防治: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每年冬季对树木刷白。

4.修剪:针对项目范围内不同的植物进行修剪,剪除病虫枝、伤残枝、枯死枝,根据具体情况和美观要求修剪形状,绿篱、草坪春夏季每两月修剪1次、秋冬季每季修剪1次,经常除杂草。重点绿地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适时整治,保持美观。

花草树木的更换以及除虫剂、肥料等的购买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会务管理

1.会议室清洁要求:保持桌面干净,整洁有序无划痕,桌内无杂物;天花板、窗户、四面墙壁无积尘、无蜘蛛网;窗台无积尘、门窗明亮无污渍,窗帘干净无破损;室内设施、设备保持干净无积尘、无破损;茶具清洁、光亮、无缺口、印渍等。

2.会务接待和服务要求:

(1)做好会议预定、安排、协调、筹备、服务等工作;满足各单位各种会议需要,不得借故推斥会议服务工作。

(2)会议服务人员应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根据需要做好座牌摆放、茶水等各项准备工作。

(3)会议期间要做好续水(续水间隔不超过20分钟,参会人员有特别要求,按具体要求办理)等会议服务工作,会后及时关闭空调(10分钟内)、清场、清洗茶杯,进行茶具消毒、打扫卫生并关闭门窗及电源。所有会务服务人员须严守保密要求,不得对外透露会议内容。

(4)会议服务人员有对区域内的水电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有使用检查的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必须使用空调的在会前30分钟内开启空调并使会场达到所需温度,参会人员退场后10分钟内关闭空调,没有会议安排的会议室不得开启空调,特殊情况需要经甲方同意。

(5)乙方应确保会议室的设备完好无损,应确保每个会议室的消毒柜、茶水柜、茶杯、水瓶、电热水壶的配备,若有缺漏或损坏由乙方增补。

第七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194.28万元(大写:壹佰玖拾肆万贰仟捌佰元)。例行每季度考核检查,按季度付款(每季度付款金额为48.57万元)。

服务委托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序号

服务区域

服务期限

各区域价格(万元)

总 价

1

原市质监局办公区

一年

81.62

人民币小写:194.28万元

人民币大写:

壹佰玖拾肆万贰仟捌佰元

2

市公安局原办公区

81.62

3

市财政局原办公区

12.17

4

市贸促会原办公区

6.70

5

市食药局原办公区

12.17

注:1. 价格包含人工费、管理费、保险费、工器具费用、设施设备、服务期间耗材费用、税费、包干制(包风险、包责任、包安全)等采购人要求的所有服务需要的费用。

各分项物业服务价格明细为:

服务区域序号

服务区域

服务内容序号

服务内容

单项价格

(单位:万元)



原市质监局集中办公区

1

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服务

44.52


2

卫生保洁服务

21.62


3

园区绿化服务

4.12


4

会议服务

4.70


5

设施设备保障服务

6.66


市公安局原集中办公区

1

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服务

44.52


2

卫生保洁服务

21.62


3

园区绿化服务

4.12


4

会议服务

4.70


5

设施设备保障服务

6.66


市财政局原办公区

1

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服务

12.17


市贸促会原办公区

1

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服务

6.70


市食药局原办公区

1

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服务

12.17


总价(万元)

194.28


第八章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九章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十章 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9.1万元。

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三、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按约定终止后,经甲方核实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一次性无息退还其交纳履约保证金总额。

第十一章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接受甲方监督,自主开展各项服务工作。

二、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大楼共享部位设施或设备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合理时间内修复,如没有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物业费用结算时扣除,如整体管理水平明显下降,在限期整改还达不到明显效果的,直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复印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档案数据,并在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交还给甲方,不得交给第三方。

四、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物业服务费用。

五、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六、支付因甲方特殊需要由乙方进行加班加点而发生的费用。

七、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八、协调处理由乙方请求协助的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矛盾。

九、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相关的宣传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

十、甲方视同需外围服务的其他商务项目,以同质同价为前提,优先选择乙方。

第九章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从管理目标定位要求出发,制订服务区域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制度,有效地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二、负责委托合同责任内的日常管理服务应尽事务,积极做好甲方机动相关事务的配合工作。

三、有权依照相关法规、本合同范畴和甲方的有关规定要求,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协调和处理。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四、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其它使用人的合理监督。

五、对服务区域的共享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在管理中需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乙方按工作需要在服务区域内设置物业管理处。

七、建立服务区域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事项。

八、有义务配合甲方对保修期内的第三方施工质量监督和现场管理。

九、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人文宣传活动,以及各项人性化服务工作。

十、本合同终止时,须向甲方移交相关的服务区域及甲方相关财产和物业管理档案数据。

十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十二、不承担对服务区域内工作人员和使用人个人的财产保管、人身安全保障义务。

十三、有权独立聘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能胜任本合同岗位工作的员工,有权独立开展物业服务活动。

第十章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标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补偿或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章 外力因素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如台风、地震等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二、因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十二章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一、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南充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三、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四、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两份,乙方两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南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盖章)乙方:南充市顺红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2号地址:南充市金泉路26号

开户银行:建行南充市政新区支行开户银行: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

账号:****************0454 账号:****************

电话:****-******* 电话:138*****151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集中办公区后勤服务合同(2020年度).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化 后勤服务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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