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漳州高新区综合发展规划及城市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漳州高新区综合发展规划及城市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乙方: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91]YD[CS]*******的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漳州高新区综合发展规划及城市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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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1301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1 | 年 | 国内 | ******* | ******* |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定制 | 无 | ||||
合计: | *******.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佰捌拾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时约定;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漳州高新区;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规划名称:《漳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规划及城市设计》。5.2 规划范围:规划分为两个层面的工作范围:(1)第一层面为综合发展规划研究范围,范围涵盖高新区圆山新城和靖城园区,规划面积245平方公里;(2)第二层面为重点地区城市设计范围,是以西环城路、南江滨路、龙江路、规划横四路围合的约8.6平方公里范围为空间载体,打造高新区核心发展平台。5.3 工作内容5.3.1综合发展规划(1)综合资源评估。通过现状调研和已有规划梳理总结,全面掌握现状情况,初步提出主要发展框架的规划设想。(2)战略目标与定位研究。结合高新区的发展情况,研究区域的竞争与机遇,明确地区的发展定位与战略目标。(3)总体空间结构研究。综合分析研究空间发展条件,提出空间发展策略,优化城市空间结构。(4)交通结构体系优化。梳理整体道路交通建设框架,并研究公共交通系统布局。(5)用地功能布局研究。对地区的功能结构、功能布局与土地利用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构建完整的城市建设指引。(6)空间资源配置研究。研究产业资源与空间供给模式、运营开发土地的模式等内容。(7)实施行动计划。明确实施时序、建设重点内容,制定高新区建设实施行动计划。(8)四项专题研究。综合发展规划还需开展综合规划评估、区域空间战略、城乡融合、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等4项专题研究工作。5.3.2重点地区城市设计(1)总体风貌控制。研究地区的空间环境特征,提出地区的空间发展目标,以城市总体思路构建任务区域的总体空间结构。(2)公共空间设计。在整体空间框架的指引下,确定公共空间结构、布局、空间视廊等内容。(3)城市设计导则。结合总体城市设计,提出城市风貌、城市环境、建筑形态等方面的城市设计要求,并编制城市设计通则。(4)空间控制指引。研究适宜地区实施的空间控制指标体系。5.4 设计成果及工作深度《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发展规划及城市设计》规划成果及相关图件(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图件、专题研究报告等)。设计成果由综合发展规划与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总报告、专题研究报告两部分构成:5.4.1漳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规划与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总报告(1)综合发展规划工作深度达到以下要求:聚焦国家、省、市等战略背景下的城市发展条件,综合评估及研判高新区发展机遇及挑战,提出主要发展框架的规划设想。研究区域的竞争与机遇,明确地区的发展定位与战略目标。综合分析研究区域竞合及内部空间发展条件,提出总体空间结构、空间发展策略,创新空间发展模式;优化道路交通、公共交通、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等交通结构体系;系统研究高新区功能结构、用地布局与土地利用,构建完整的用地功能布局指引;提出各类空间平台产业功能配置、空间资源需求与供给模式、土地运营开发模式。② 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工作深度达到以下要求:通过深入研究高新区空间环境特征,提出总体风貌控制的目标及控制原则,同时构建滨江重点地区风貌分区指引。塑造特色滨江界面、标志性地区及公共空间提出建设控制指引。结合总体城市设计,编制城市设计通则。研究适宜地区实施的空间控制指标体系,并针对各单元的形成空间控制图则以保障城市风貌的实施管控。(2)专题研究报告(包括综合规划评估专题研究报告、区域空间战略专题研究报告、城乡融合专题研究报告、生态修复专题研究报告)① 综合规划评估专题研究报告工作深度达到以下要求:深入评估综合规划规划情况,从规划编制背景、规划控制要点、规划实施情况三个方面,提出本次规划编制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及编制目标,并形成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指引。② 区域空间战略专题研究报告工作深度达到以下要求:深入分析区域空间发展态势,从福建省空间发展格局、城市发展格局和中心城区空间联动发展三个层次,区域发展研究、区域功能研究、区域产业空间联动研究三个方面,寻找高新区在省、市、中心城区空间发展的独特地位和功能竞合关系。③ 城乡融合专题研究报告工作深度达到以下要求:深入分析高新区城乡发展现状,对标国内外资源条件相似区域的发展成功经验,优化提升地区城乡融合的发展路径模式。④ 生态修复专题研究报告工作深度达到以下要求:深入分析高新区生态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等发展基本条件概况。提出包括九龙江沿线、水廊道、圆山+水仙花基地+荔枝海绿心、南部山体等各类的生态保护要求及资源利用模式,同时提出生态休闲产品发展策略。5.5 工作分工乙方一: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漳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规划与重点地区城市设计部分内容以及专题研究部分的区域空间战略专题内容;乙方二: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负责专题研究部分的综合规划评估专题、城乡融合专题、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专题内容,并负责在漳州市区设置工作机构(不少于三人)。乙方一、乙方二分别为各自的成果负责。5.6 工作进度5.6.1中标后两个月内完成成果编制。根据编制进度安排汇报工作,项目编制过程中向高新区自然资源局及时汇报情况,随时响应向政府各部门及领导汇报、现场调研等工作,随时提供材料并衔接相关部门,并承担一年的后续服务工作。乙方须提交对中标后的书面承诺:服务周期内,为及时响应服务需求,乙方需在漳州市区设置工作机构(不少于三人),每周工作不少于四个工作日,若乙方不能及时响应服务需求的,甲方有权:①取消乙方中标资格,②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未提交承诺函的视为乙方投标文件实质上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6.2具体时间要求:(1) 合同签订后半个月内,提交规划初稿,广泛征求意见,并通过主管部门初步评审;(2) 根据初步评审意见半个月内修改完善,完成规划评审稿;(3) 规划评审稿完成后半个月内,组织专家部门技术审查会;(4) 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后半个月内,形成规划报批稿。5.6.3以上工作进度安排为项目实际工作时间,不包含各阶段会议议程安排、部门意见收集与阶段成果确认的等待时间。5.7 其他要求5.7.1乙方应承诺中标后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规划内容,并根据甲方的工作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所有工作。乙方编制规划过程,应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公众意见,成果质量需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要求,能通过专家技术审查,符合甲方报批要求。若乙方中标后编制成果不能达到以上要求,甲方有权:①取消乙方中标资格,②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5.7.2乙方必须是项目成果的合法拥有者,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工作内容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发生,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项目成果拥有无偿展示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本项目研究成果经甲方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后,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按照评审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并提交项目最终成果。。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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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20 | 合同签订生效后 7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 | |
2 | 20 | 提交整体规划初稿,并取得主管部门认同后7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 | |
3 | 30 | 通过专家部门技术审查会后7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 |
4 | 30 | 规划提交报批成果后10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后,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之日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责任10.1.1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10.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另行支付返工设计费。在未签订书面合同前甲方已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甲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10.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规划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及对应规划费支付费用,同时,乙方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移交给甲方。10.1.4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封顶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万元)。10.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在不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前提下,甲方应另行支付合同款之外的赶工费。赶工费的金额,按提前的天数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10.2 乙方责任10.2.1 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10.2.2乙方交付中间过程设计文件后,应按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设计评审会议,汇报方案。会后根据书面评审结论,负责对不超出本合同规定设计任务范围的调整或修改要求,做必要调整或修改。10.2.3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无条件的负责补充或修改,直至符合技术标准要求。10.2.4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完成编制工作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封顶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万元),逾期总数超过7天,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9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15.5.1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一式9份,甲方执3份,乙方一执3份,乙方二执3份。15.5.2 费用支付说明1)根据中标通知书(备案编号:NULL-GTJGXFJ-GK-201911-B2941-IDN)相应规定,本次规划设计费用总额为捌佰捌拾万元整(¥8,800,000.00)。结合工作内容及分工,确定(乙方一):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规划设计费为人民币陆佰肆拾万元整(¥6,400,000.00),(乙方二):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规划设计费为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2,400,000.00)。乙方一、乙方二每期收费均按照总价比例切分,由甲方分别向乙方一、乙方二支付。2)甲方在规划设计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作出重大设计调整带来的工作内容变化(包括调整设计范围、调整或增加工作内容、上位规划等重大战略部署调整等),则设计费也应经双方商定签署补充协议,做相应的调整。3)规划编制过程中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具体细节根据合同约定。乙方自行收集所有基础资料,并自行承担项目工作过程中的所有费用。15.5.3 费用支付方式本合同分 4 期付款,分期付款情况具体如下:①第一期: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乙方二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人民币壹佰柒拾陆万元整(¥1,760,000.00);其中,乙方一:费用为壹佰贰拾捌万元整(¥1,280,000.00);乙方二:费用为 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②第二期:乙方提交初步成果并取得主管部门认同后7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乙方二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人民币壹佰柒拾陆万元整(¥1,760,000.00);其中,乙方一:费用为壹佰贰拾捌万元整(¥1,280,000.00);乙方二:费用为 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③第三期:乙方提交专家评审成果稿并经通过专家部门技术审查会后7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乙方二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人民币贰佰陆拾肆万元整(¥2,640,000.00);其中,乙方一:费用为壹佰玖拾贰万元整(¥1,920,000.00);乙方二:费用为 柒拾贰万元整(¥720,000.00);④第四期:乙方提供最终报批成果,并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乙方二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人民币贰佰陆拾肆万元整 (¥2,640,000.00);其中,乙方一:费用为壹佰玖拾贰万元整(¥1,920,000.00);乙方二:费用为 柒拾贰万元整(¥720,000.00);15.5.4 费用支付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为:银行转帐。15.5.5 费用支付单位为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甲方指定付款单位时,由甲方承担通知付款义务,指定付款单位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时,甲方应在逾期五日内向乙方支付费用。15.5.6乙方收款银行账户(乙方一)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收款银行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燕南办银行账号:****************09708(乙方二)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收款银行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市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425甲方必须依据本合同乙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付款,方为有效支付。乙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变更时,以乙方书面变更函为准。。
甲方: |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
住所: | 漳州市龙海市九湖镇蔡坑村众创园高新区政务办公大厅 |
单位负责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乙方: |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0楼 |
单位负责人: | 司马晓 |
委托代理人: | 孔祥伟 |
联系方法: | 0755 ********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燕南办 |
账号: | ****************09708 |
乙方: | 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137号 |
单位负责人: | 许少亮 |
委托代理人: | 林秋娟 |
联系方法: | 0596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市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1425 |
签订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漳州高新区
签订日期:2020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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