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桥头镇汉塘村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小额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明光市桥头镇汉塘村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小额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明光市桥头镇汉塘村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小额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 | 明光市桥头镇汉塘村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小额工程) | ||
工程编号 | czgc202003-004 | ||
项目单位 | 名称 | 明光市桥头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明光市桥头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兴修 152*****26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滁州市南谯区凯迪置业广场1101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工 180*****352 | ||
交易方式 | 定点抽签 | ||
交易时间 | 2020年3月16日15时 | ||
成交单位 | 企业名称 | 安徽嘉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价 | *******.57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姓名 | 徐有明 | |
证书名称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4548 | ||
工期(天) | 45个日历天 | ||
公示时间 | 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10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明光市政务中心16楼1627办公室,联系人:冯主任、江主任,联系电话:*******、*******。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提出异议的证明材料;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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