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新福镇第二初级中学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重)中标/成交公告
横县新福镇第二初级中学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重)中标/成交公告
受横县教育局委托,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横县新福镇第二初级中学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重)进行了邀请招标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20年01月21日 定标日期:2020年03月06日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有色勘察设计研究院 中标/成交金额:捌拾肆万叁仟伍佰陆拾贰元陆角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工期:90日历天一、项目编号:NNZC2019-Y2-00034-ZFGC(重) 项目名称:横县新福镇第二初级中学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重)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槎路262号 评审专家名单:丁健、周峥嵘、李文丹、马基彬、黄斌 四、采购单位地址:横县横州镇洪德路26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黄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8号和兴大厦801-805号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991********99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刘晓********991 五、监督部门:横县财政局 质疑电话:****-******* 投诉电话:*******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09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标签: 地质灾害治理 不稳定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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