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湖街道消安办疫情防控防护宣传车租用服务中标结果

关于新湖街道消安办疫情防控防护宣传车租用服务中标结果


关于政府购买新湖街道消安办疫情防控防护宣传车租用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新湖街道消安办疫情防控防护宣传车租用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经过征集及筛选有1家公司为该项目供应商。公司名称为:深圳市博粤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此项目深圳市博粤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符合招标要求,确定深圳市博粤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博粤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34000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按招标文件内容提供服务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新湖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新湖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3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0年 3月 9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用 宣传车 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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