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会展新城会展片区招商展示中心设备及安装 中标结果

高铁会展新城会展片区招商展示中心设备及安装 中标结果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F20191225008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城投国际会展中心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高铁会展新城会展片区招商展示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F20191225008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P2.5 LED屏LED显示屏室内P2.5全彩显示屏,单张尺寸:320mm*160mm,像素结构 SMD1515 三合一LED像素间距(mm) 2.5模组分辨率(W x H)128*64=8192模组尺寸(mm) 320(W)×160(H)模组重量(kg) 0.32模组最大功耗(W)≤32扫描方式 恒流驱动,32扫漏电容限值:≤0.3mA,亮度调节能力≥256级模组平整度≤0.04mm屏体亮度:≥1000cd/m2视角:≥170°/170°(水平视角/垂直)拼接平整度:≤0.05mm亮度均匀性:≥99%拼接拼缝:≤0.07mm对比度:≥8000:1屏体色温:1200K~9300K可调消影功能:能消除“十”字架、和“毛毛虫”及列常亮.屏体监测功能:可对屏体的电压、温度、信号等情况进行监测供电方式:支持电源均流供电在15cm范围内,测试5个位置,平均噪音低于9dB-A设备不带电,储存进入高温高湿实验箱(温度:60℃,湿度:93%)100小时以上,试验结束后,产品外观及功能正常。平方米19.8316800
2LED显示屏钢结构其他钢材钢结构及施工,角铁/方钢/槽钢等结构及包边平方米19.815840
3视频处理器视频处理器支持常见的视频接口,包括 1 路 3G-SDI,2 路 HDMI1.3,1 路 DVI,1 路 CVBS,1 路 VGA,1 路 USB 播放。 支持 3 个窗口和 1 路 OSD。 支持快捷配屏和高级配屏功能。 支持 HDMI、DVI 输入分辨率自定义调节。 支持设备间备份设置。 视频输出最大带载≧390 万像素。 支持带载屏体亮度调节。 支持一键将优先级最低的窗口全屏自动缩放。 支持创建 10 个用户场景作为模板保存,方便使用。 支持选择 HDMI 输入源或 DVI 输入源作为同步信号,达到输出的场级同步。 扩展子卡支持 AP+WiFi 无线模式,可实现手机,电脑的无线投屏。19800
4接收卡其他计算机设备集成 16 个标准 HUB75 接口,免接 HUB 板。采用千兆网口,可以连接 PC 端。4411968
5配电柜配电箱≧30KW 380V三相王线制6平方3相线,纯铜国标13840
6显示屏开关电源其他电源设备输出功率≧ 5V40A超薄款636048
7工控主机其他计算机设备CPU:intel Core i5处理器;显示内存:8G DDR4;硬盘:128G固态;显卡:显存512M,机箱:标准工控机箱;其他:主板、电源等标配配件,windows7/10系统16500
8功放主机音频功率放大器设备(功放设备)额定功率:≧200W×2/8Ω 信噪比:线路:≥90 dB(A计权)、话筒:≥78 dB(A计权)频率响应 :20Hz-20KHz(±0.5dB)谐波失真+噪声 :THD+N≤0.08%互调失真:≤0.05%(+4dBu@60Hz/7KHz)独特的3段式均衡调节,使声音效果调节更加灵活过热,过载,直流保护,开关机冲击抑制RF保护,ESD保护前面板具有USB数字音频接口,支持MP3播放15200
9吸顶音箱音箱两分频全频同轴吸顶音箱输入电压:70/100V定压功率(可调):2.5W/5W/10W/20W/40W频率响应:120Hz-16KHz同轴单元:LOW:1×6.5",HI:1×1"覆盖角度:90°(H)×90°(V)分频点:2KHz定阻阻抗:8Ω定阻功率:≧40W,峰值160W灵敏度:90±1dB失真度:<5%装饰面板材料:锌网喷塑后面板材料:金属喷粉安装形式:吸顶式23960
10数字内容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1.作为序厅的功能,将整个展示厅的功能、作用,通过新颖的3D特效的形式简洁的做一个介绍,突出科技感、节奏感,在较短的时间里起到提领要点、抓住眼球的作用。包括(拍摄素材、三维模型、材质、动画、渲染,二维素材设计制作、视频合成、调速、校色、特效制作、音效及音乐、配音等),数字内容3分钟。1480000
11投影机投影仪显示技术 1DLPDMD尺寸 ≥0.67”光源类型 激光亮度 ≥5100lm(ISO21118标准)分辨率 ≥1920X1200兼容1920X1080 对比度 ≥100000:1;(全黑/全白) 显示比例 16:10兼容16:9,4:3 投射比 ≥0.79 整机功率 480W 整机重量 11.3kg 位移范围,垂直:100%~113%,水平:±5% 。支持7*24小时不间断连续工作。光源使用寿命≥20000小时(正常模式)。 4S(RGBY) brilliant color极致色轮。色彩管理系统(色相、色度、饱和度)调整。 时钟频率调节功能,解决输入信号微弱出现的闪烁。动态黑功能,提升动态图像的黑色细节。自定义开机logo、信号源自动搜索。支持几何校正及梯形校正功能。扩音≥2X10W高保真立体声音频系统,六段EQ调整还原好声音。全中文遥控器贴心设计。支持HDBaseT ,可实现长距离传输的需求。DLP-Link3D及IR3D,支持格式:上下、左右、帧连续,帧封装(蓝光3D)。支持PIP和PBP显示模式;可同屏显示双数字信号。任意角度安装,支持垂直安装。网络集中控制支持AMX、快思聪、PJ-Link协议。输入/输出接口 输入端口:15-pin Mini-Dsubx1、HDBaseTx1、HDMI1.4(支持HDCP)x2、Audio3.5mm接口x1、Microphonex1、Wired Remote x13.5毫米(用于有线遥控器)、miniUSBx1(用于软件升级)、USB-Ax1、RJ45x1(用于网络控制)、RS232(D-sub 9pin)x1;输出端口:15-pin Mini-Dsubx1、12V Triggerx13.5毫米、Audio3.5mm接口x1、VESAx1(用于3D 环出)。2120000
12投影镜头镜头及器材按现场要求进行配备,镜片为玻璃材质,镜筒为金属材质,上下位移量:垂直-10%到+10%(水平居中)(手动),左右位移量:-10%到+10%(水平居中)(手动),使用和贮藏环境温度:5 °C - 40 °C,使用和贮藏环境湿度:20%-60%213000
13侧挂吊架固定架、密集架支持360度旋转,不锈钢金属材质,铰链模块:旋转+/-5°、垂直倾斜+5°/-25°、水平倾斜+/-5°,最大承重量:≧35KG2860
14融合软件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画面校正,去除融合带亮光; 1.支持视频解码(任意格式);2.支持图像分割;3.支持几何校正;4.支持曲面校正;5.支持网络控制;6.支持图像颜色、亮度、色度调整;7.支持混合边调整。8.支持2通道125500
15高清投影膜投影幕1.高增益,宽视角,最大增益/视角平衡、增益可调(0.8-1.0);2.高对比度,完整≥256灰阶 (白/灰);3.色彩还原真实、艳丽,色温≥5000K,色带更宽,色彩更饱和、纯正;4.RGB比例准确1:1:1;5.增益/视角比平衡:0.8-1.2增益175度视角6.无任何物理和化学拼接,整张板材;7.幕面喷涂技术:数控喷涂;8.幕面喷涂均匀度≥99%;9.核心材料:“还原—结晶体”;10.适应明亮环境 50-200LUX室内;11.材料制作工艺:化学结晶工艺;12.涂层表面可多次清水冲洗;13.可卷曲材料,方便运输;14.田字型加强模块,使幕布更安全更完美;15.阻燃性:阻燃达到国标B1标准(GB8624-1997B1);16.温度环境(-15—75)摄氏度,湿度30%-90%。平方米13.4428224
16工控主机其他计算机设备CPU:intel Core i5处理器;显示内存:8G DDR4;硬盘:128G固态;显卡:显存512M,机箱:标准工控机箱;其他:主板、电源等标配配件,windows7/10系统 其他:主板、电源等标配配件,windows7/10系统213000
17数字内容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通过科技感、未来感十足的全息门,我们将它设计成一个进入未来世界的入口,在无人的情况下是一种时隐时现的科技光线在流动,当有人要进入时,门上光线流动、汇聚,再慢慢打开。包括(拍摄素材、三维模型、材质、动画、渲染,二维素材设计制作、视频合成、调速、校色、特效制作、音效等),数字内容3分钟1398000
18高清网络传输器其他光传输设备基于单根CAT5e/6屏蔽网线或单/多模光纤传输介质,实现音视频信号远距离传输需求。HDMI支持4K×2K@30Hz及以下各种分辨率信号传输,DVI和VGA支持1080P@60Hz及以下各种分辨率信号传输.纯硬件设计无需任何插件,即插即用,采用10G高带宽无损数字视频传输技术,无延时,图像清晰且抗干扰能力强21600
19总体区位壁挂模型其他模型壁挂模型道路采用白色有机片内打白色LED光源,全亮效果,其它地块上色采用UV3D打印技术。平方米4.836000
2055寸触摸屏触摸屏面板尺寸:55寸(LED背光),显示面积:1208mm(W)×679mm(H),画面比例:16﹕9,最大分辨率:1920×1080,点距:0.63(H)×0.63(V),亮度:350cd/㎡,对比度:2000﹕1,采用红外触摸技术,10点触摸,电脑配置:CPU:I5-4200M,4G内存,128G固态硬盘,接口方式:VGA,HDMI,RJ45等,电源:110V~240V AC50~60Hz1850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9311042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佰叁拾壹万壹仟零肆拾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9311042元,(大写人民币玖佰叁拾壹万壹仟零肆拾贰元整),含税费。

其中,硬件及系统集成工程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795342元(大写叁佰柒拾玖万伍仟叁佰肆拾贰元整),含13%增值税税费;数字创意内容、软件及相应服务费合计金额5515700元(大写伍佰伍拾壹万伍仟柒佰元整),含6%的增值税税费。


2.2以上合同金额不包含本合同项目实施过程的场地管理费和电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场地管理费和电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2.3乙方工作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差旅、办公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4本工程如涉及工程量变更的事项,经双方工程师进行现场签证,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5项目增减价格的确定: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约定整体造价报价进行调增,最终项目结算以实际实施的设计、施工进行结算,结算价格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单体价格标准,如本合同未约定的,以双方商定变更后的单价为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到货并完成设备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工作,60天内完成履约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



3.2 履行地点:长沙会展综合配套中心暨装配式建筑展示体验基地1栋(长沙高铁会展新城会展片区国展路与香樟东路交汇处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3.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提供货物及货物的运输、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3.3.3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

3.3.3.1设备安装调试

(1)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2)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提供详细清单,包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厂家、安装位置等内容)、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甲方。

3.3.3.2技术支持

(1)乙方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乙方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3.3.3人员培训

(1)乙方应就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设备操作,免费培训甲方单位的技术人员,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须在项目现场免费对甲方单位的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人数不得少于2人,使其能够掌握日常的操作和维护。

3.3.4售后服务

3.3.4.1故障响应时间

货物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给予解决方案,12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重大问题或其他无法立刻解决的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修复,保修期应顺延。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31104.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款至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65552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主体设备全部到场且经甲方点验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款至合同总金额的6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45085.5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7,说明:项目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办理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款至合同总金额的97%,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9331.2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0,说明:其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超过一年的相关产品质保期以投标人和生产厂家承诺的产品质保期为准),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7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在每次合同款支付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对应货物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硬件及系统集成工程,乙方需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字创意内容、软件及相应服务费,乙方需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2收款账户:平安银行广州信源支行(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010056461201)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项目采用一般验收程序,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甲方邀请相关专家组成的第三方一起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3.2项目实施及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检测费用(含设备样品的检测)由乙方负责。

5.3.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5.3.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3.5乙方认为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向甲方提供经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

5.3.6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竣工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有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甲方印章的验收单据;如甲方逾期不进行验收或消极拒签且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的,视为验收合格。

5.3.7项目如尚未经验收通过,而甲方未经乙方书面签字确认同意而使用乙方提供的设备的。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已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应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款项。

5.3.8甲方如未经验收直接将本项目下乙方制作的设计成果(含部分)、数字内容影片、软件或工程等合同成果投入使用或对外开放接待,将视为甲方验收通过,但是由于因调试需要而使用的除外。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

6.1.2甲方负责协调业主、其他设计和施工单位的关系,为乙方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6.1.3甲方需按照乙方要求及项目进度提供该项目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内容影片所需素材及软件开发材料及设计理念书面材料),以确保项目制作时间和制作质量。甲方应保证提供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同时保证施工现场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6.1.4甲方为乙方现场安装、测试、调试提供必要的条件,以满足项目的实施需要。

6.1.5甲方为乙方安排设计协调人员、施工协调人员各1名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沟通协调事宜,配合乙方完成本项目的施工。

6.1.6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阶段性的确认验收工作。

6.1.7甲方有义务信守合同,维护双方利益,对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信息、价格、商业秘密等承担保密责任。

6.1.8甲方有权知悉本合同项目的具体施工进度,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对项目的实施提出建议以及修改意见。

6.1.9甲方委托本公司程辉平为甲方项目负责人,甲方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跟进处理合同签署、办理货物签收和项目签证及验收等相关事务。甲方委托项目负责人手机:17708452093,邮箱:/(如甲方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如通知的视为无变更。)

有权代表甲方同意乙方工作成果并签署书面同意意见的甲方项目负责人为:程辉平。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进行详细需求调查、设计、开发、调试、培训、技术服务等,按照甲方合同约定范围内提出的需求按时、按质地完成开发实施任务。

6.2.2乙方负责数字展厅的硬件设备提供、安装、集成与调试,负责数字展厅的模型工程制作和安装、数字内容制作、互动媒体系统技术开发、融合软件技术开发。乙方确保数字展厅的设备和软件系统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

6.2.3乙方保证提供系统所使用的设备、材料、软件等产品是正规厂家所生产的优质产品。

6.2.4乙方承诺其提供系统所使用的设备、材料、软件等产品并不存在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的情形,若甲方因此受到第三方侵权指控,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2.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

6.2.6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高铁会展新城会展片区招商展示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清单》的保修,包括多媒体设备采购和安装、模型工程制作和安装、宣传片制作等内容。保修期内乙方对建设单位(业主)提出的维护维修要求,应在合理时限内及时响应和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超过一年的相关产品质保期以投标人和生产厂家承诺的产品质保期为准)。其中,硬件设备(不包含投影设备灯泡、液晶显示屏红外触摸框等易耗品)保修期为1年(自甲方验收设备起算),模型工程、数字内容、宣传片保修期为1年(自甲方验收起算);甲方未支付工程尾款的(约定质保金的除外),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甲方对工程成品任意修整,视为甲方放弃保修权。

6.2.7若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告知合同项目的施工进度、施工计划以及项目完成情况。

6.2.8乙方有义务信守合同,维护双方利益,对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信息、价格、商业秘密等承担保密责任。

6.2.9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具体文件、资料以及相关材料。

6.2.1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已完成的项目部分进行阶段性确认验收。

6.2.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

6.2.12对于乙方已经交付的设备产品,如因非产品质量的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或遭到意外损毁的,乙方有权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6.2.13乙方委托本公司张佳鹏为乙方项目负责人,乙方项目负责人代表跟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务。乙方委托项目负责人手机:13660425774,邮箱:2585648510@qq.com 。


7.违约责任

7.1乙方如非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等特殊因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7.2乙方交付的材料货物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合同要求更换。

7.3乙方应保证施工安全无事故,由于乙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的质量问题,以及乙方的维修服务质量(包括维修不及时)等原因,导致本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自身原因引起事故责任所造成的相应损失。

7.4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甲方逾期付款,甲方须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按本合同总价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个月以上的,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甲方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5甲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职责,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如约履行的,由此造成对项目进度滞后或者有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7.6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拒接受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逾期1个月以上的,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甲方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7甲方根据项目需求和乙方的要求积极配合和提供协助,并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的有关资料和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逾期交付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7.8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项目施工前的现场交底工作,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影响到乙方施工进度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7.9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生效

23.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4.附则

24.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湖南省长沙县黄兴镇接贺岭社区街道2号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61号农装所大院自编26号楼
法定代理人:潘青法定代理人:伍穗颖
委托代理人:郭立志委托代理人:张佳鹏
电话:0731-88969287电话:020-29166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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