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味香芝麻油用地土方工程中标结果
富味香芝麻油用地土方工程中标结果
防城港富味香芝麻油项目用地土方工程
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工程名称:防城港富味香芝麻油项目用地土方工程
二、工程规模:约190万元
三、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2日15时30分
五、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浩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俊宗 联系电话:****-*******
六、中标结果公示时间:2011年10月13日至2011年10月17日
七、中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海市建筑工程公司
中标价为:壹佰肆拾万零贰仟柒佰捌拾壹元捌角玖分(¥*******.89元)
工期:45天,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注册建造师:邓增 (证号:桂********0333)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帝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为:壹佰肆拾万零贰仟玖佰壹拾玖元零柒分(¥*******.07元)
工期:45天,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注册建造师:蓝天结 (证号:桂 ********4370)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西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为:壹佰肆拾万零叁仟零伍拾陆元贰角伍分(¥*******.25元)
工期:45天,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注册建造师:苏广胜 (证号:桂 ********4854)
八、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防城港市有关主管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 传真:****-*******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⑴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⑵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⑶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⑷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⑸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被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 标 人:防城港市港口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浩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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