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龙栖山康养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的中标结果公告

将乐龙栖山康养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的中标结果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信德招字[2019]第04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将乐龙栖山康养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招标人为: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将乐龙栖山康养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将乐县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福建省将乐县龙栖山自然保护区原龙栖山宾馆;共有综合楼一栋(共三层)2138.3平米、住宿楼二栋(共三层)1738.2平米、别墅楼五栋(每栋两层)共1016平米;结构型式均为框架结构;功能区分为综合楼综合服务区域(大堂、全日制餐厅、会议中心、休闲中心)、住宿区(住宿楼、别墅楼);总建筑面积为4894.5平米。

2.4将乐龙栖山康养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内容包括装修改造、水电安装等,设计定位为四星级度假及康养中心。

2.5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施工、采购起始时间以项目用地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并经项目业主(或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的次日起开始。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估算总造价限额为:1300万元,应根据总造价限额进行设计、采购、施工:

①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

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

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竣工验收备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总负责人(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成员)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或高级工程师(建筑类专业)。项目总负责人符合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在岗职工。

3.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成员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2)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以网络查询为准)。

3.8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建和市政工程投标。

3.9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市列东美玲新村26.27.28幢30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派出项目项目总负责人应持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应另附招标公告当月前连续缴费六个月个人在该企业缴纳养老保险凭证的复印件)到场登记参加开标会议,项目总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可为同一人,上述证件应提交相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华虹科技7楼 ,邮编:353300 ;

联系人:丁聪平、电话:132*****70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列东梅岭新村26、27、28幢303室 ,邮编:365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余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名称: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帐号:****************004548


将乐龙栖山康养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答疑及澄清

各投标人: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信德招字[2019]第041号)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一、招标文件第5页第2.4条款 :“2.4将乐龙栖山康养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内容包括装修改造、水电安装等,设计定位为四星级度假及康养中心。”

修改为:“2.4将乐龙栖山康养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内容包括硬装、软装、家具、冷热水设备、空调设备、厨房设备等,设计定位为四星级度假及康养中心”。

二、招标文件第5页第2.5条款中: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估算总造价限额为:1300万元,应根据总造价限额进行设计、采购、施工:”

修改为:“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估算总造价限额为:1300万元(包含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中标单位应根据总造价限额进行设计、采购、施工:”。

三、招标文件第7页第5.2条款修改为:“5.2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5.1条款规定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第12页3.2.4条款中: “(1)将乐龙栖山康养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建安工程费下浮率:由投标人在总造价的下浮系数6%(含6%)~10%(含10%)之间自主报价,预算造价经建设单位及审核部门审核确定后作为合同价,并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修改为: “(1)将乐龙栖山康养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建安工程费下浮率:由投标人在总造价的下浮系数6%(含6%)~10%(含10%)之间自主报价,预算造价经将乐县财政局审核确定后作为合同价,并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四、招标文件第13页第3.4.1条款中:“①投标人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为:“①投标人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银行保函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招标文件第15页第8.2条款中:“结算金额以有资质的第三方或财政审核部门审核结果为准计取。”

修改为:“结算金额以县审计局审核结果为准计取。”

六、招标文件第16页第9.4条款中:“④工程结算经审核单位审定确认后,收到支付申请后14天内,支付工程款至审定建安工程款的97%。”

修改为:“④由县审计局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除预留3%工程质量保证金外付清工程余款。”

七、招标文件第63页第16.1.1条款中:“人工费按福建省住建厅或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施工期人工单价计算,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

修改为:“人工费调整: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施工期间若有新的文件调整,则调整文件发布后完成的工程量按新文件调整。”

八、招标文件第67页第17.6条款增加:

17.6.2 结算增加条款:由县审计局审核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

17.6.3增加条款:

(1)严格执行将政办【2017】7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强化税收综合管理

  (一)完善报验登记管理。加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的税源管理,项目主管单位要告知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持《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到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部门办理报验登记并接受税务管理。县住建局在发放项目施工许可证时,须查验施工单位报验登记情况,对未报验登记的,及时反馈至县国税局。

  (二)强化预缴税款监控。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按规定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对于政府性投资项目,政府平台公司及相关业主单位须审查施工单位预缴税款情况后方可支付工程款项,凡未足额预缴税款的,一律不予支付工程资金。对于非政府性投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及相关企业要按照税收政策要求,从公平税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履行协税护税义务,督促施工单位就地预缴税款。

  (三)加强日常税收征管。县国税局、地税局要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涉税信息,主动联系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督促纳税人按照规定时限办理报验登记,及时进行预缴申报;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建筑项目施工进度、资金支付以及税收缴纳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建筑施工项目涉及总包、分包业务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指导纳税人选择不同计税方式预缴税款。若发现中标单位和纳税单位不一致的,及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住建等部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县国税局、地税局要核查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税款预缴情况。

(2)如果审计部门要求对中标人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计的,中标人应接受延伸审计。

九、招标文件第42页第3.3.1条款第①点中:“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价=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中可竞争部分项目×(1-下浮率K) +不可竞争项目造价+市场询价。”

修改为:“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价=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1-下浮率K)。”

十、招标文件第42页第3.3.1条款中第②点修改为:“②下浮率K值是指施工图预算造价的下浮率。

由于本工程材料、设备费用占比较大、材料设备费用高、材料、设备询价工作量大,承包人在施工图纸审查合格后30日内应向监理、业主报送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承包人拟采购的材料、设备品牌不得低于业主要求的同类品牌,所有材料、设备品牌须报业主监理确认,设备价格经承包人、业主、监理三方共同询价确认后方可将询价结果列入预算价中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招标文件第64页第17.1.2条款:“17.1.2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合同价款方式为:采用预算后审方式,结算造价最终具体以相关文件规定的甲方确认的有权机构审核的为准。”

修改为:“17.1.2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合同价款方式为:采用预算后审方式,合同形式为总价合同,结算造价最终具体以相关文件规定的甲方确认的有权机构审核的为准。”

十二、招标文件第64页第17.1.3条款中:“建筑安装工程费预算编制(以相关文件规定的甲方确认的有权机构审核为准),其固定单价计价依据如下。”

修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预算编制(以相关文件规定的甲方确认的有权机构审核为准),其单价计价依据如下:”

十三、招标文件第103页、106页及107页中:“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修改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盖单位章)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四、招标文件第109页中:“投标人: (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修改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 (盖章)”

十五、招标文件第111页及114页中:“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投标人企业的技术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修改为:“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盖单位章)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的技术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六、请各投标人持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到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技术文件封面,未领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将不承担责任。

十七、各投标人应及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ps://ggzyfw.fujian.gov.cn/)上查阅招标答疑,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

招标人: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5日


将乐龙栖山康养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信德招字[2019]第041号

补充事项:

1、因春节假期延长,本项目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2月6日9时30分” 修改为:“2020年2月14日9时30分”。

2、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3、各投标人应及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ps://ggzyfw.fujian.gov.cn/)上查阅补充通知,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30日


将乐龙栖山康养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

补充通知(2)

招标编号:信德招字[2019]第041号

1、鉴于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 “将乐龙栖山康养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补充通知(2020年1月30日发布)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现延期至:“2020年2月26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不变。

2、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3、各投标人应及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ps://ggzyfw.fujian.gov.cn/)上查阅补充通知,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0日


将乐龙栖山康养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信德招字[2019]第041号

将乐龙栖山康养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于2020年2月26日在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开标 、评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有关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 、招标人名称: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华虹科技7楼

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132*****707

二 、招标项目名称:将乐龙栖山康养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州鹏程建筑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1)设计费:为审后预算造价的4.5%;

(2)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为:7.3 %;

项目总负责人:林玲、证号:闽135*****8094。

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人文装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1)设计费:为审后预算造价的4.5%;

(2)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为:7.10 %;

项目总负责人:林兴、证号:闽135*****0652。

第三中标候选人:高盛达(福建)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1)设计费:为审后预算造价的4.5%;

(2)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为:8.3 %;

项目总负责人:张加进、证号:闽135*****1967。

四 、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五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杨芳、黄东升、王美凤、林传书、黄显光。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2月29日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2月29日。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招 标 人: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6日


将乐龙栖山康养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信德招字[2019]第041号

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在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将乐龙栖山康养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开标、评标、决标会议。现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3月13日。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1、工程名称:将乐龙栖山康养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人: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工程地点:将乐县

5、中标单位:福州鹏程建筑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6、中标金额:(1)设计费:为审后预算造价的4.5%;

(2)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为:7.3 %;

7、招标人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132*****707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杨芳、黄东升、王美凤、林传书、黄显光。

三:公示期: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3月13日。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招 标 人: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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