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坑梓街道秀新社区双秀路45号厂区出租交易结果公告
坪山区坑梓街道秀新社区双秀路45号厂区出租交易结果公告
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PSJY********34) |
我中心受理的 坪山区坑梓街道秀新社区双秀路45号厂区出租 项目,该项目采用网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地址 | 招租人 | 交易面积(m2) | 租赁期限(年) | 租金(元/月) | 成交人 |
PSJY********34 | 坪山区坑梓街道秀新社区双秀路45号 | 深圳市坑梓秀新股份合作公司城内分公司 | 2660.00 | 9 | 第1-3年:53200.00 第4-6年:58520.00 第7-9年:64372.00 | 惠州大亚湾惠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二、签订合同
成交后,请交易双方于2020年3月16日签订合同。
三、合同签订时须提交资料
A:股份合作公司代表须提供如下资料(缺一不可):
1.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
(3)“三资”交易专员身份证(核验原件);
(4)单位公章;
(5)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非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
(5)“三资”交易专员身份证(核验原件);
(6)单位公章;
(7)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B:成交方合同签订时提交须提供如下资料(缺一不可):
1.以单位名义参加的: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
(5)单位公章;
(6)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义参加的:
(1)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2)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以上交易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我中心反映。
联系人:彭小姐电话:****-********
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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