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07年第二批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二标段

长春市2007年第二批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二标段

中标通知书编号2007SJ05中标单位名称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市政工程设计院)中标工程名称长春市2007年第二批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二标段中标工程地点北十条、千山、绿园、翟家、抚松路、柴户张、腰丁屯、团山、小南、宋家、串湖建设单位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开标日期2007-6-13招标方式公开结构类型建筑面积中标价格固定总价人民币: 中标工程2007-6-14 (年月日)开工, 2007-6-14 (年月日)竣工中标工期日历日 天质量等级中标工程范围长春市2007年第二批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二标段中标通知书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市政工程设计院):长春市2007年第二批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二标段——北十条明沟改造、千山明沟改造、绿园明沟改造、翟家明沟改造、抚松路明沟改造、柴户张明沟改造、腰丁屯明沟改造、团山明沟、小南明沟、宋家明沟、串湖水系,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专家评定,确定你单位为中标单位。工程勘察、设计中标报价系数均为80%。招标人实际支付给你单位的勘察设计费,按施工招标中标人中标价扣除预留金后的工程总造价(委托施工的项目,以设计概算主体工程造价的70%)为基数,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定本)的标准为依据,按中标报价系数计算。你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协议书。 请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 2007-6-14 (年月日)时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草案,经招投标管理机构对施工合同草案审查合格,正式签订施工合同。
招标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人:
负责人:
法人代表: 李国恒法人代表: 吕宣萱招投标管理机构:
2007-6-13 (年月日)2007-6-13 (年月日)2007-6-14 (年月日)
发布日期: 200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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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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