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林机器人双创标准化厂房工程二期4栋厂房及综合楼工程勘察及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北林机器人双创标准化厂房工程二期4栋厂房及综合楼工程勘察及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北林机器人双创标准化厂房工程二期4栋厂房及综合楼工程勘察及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WH15GC2020FJ6735

标段名称

北林机器人双创标准化厂房工程二期4栋厂房及综合楼工程勘察及设计项目

标段编号

WH15GC2020FJ673501

招标人

名称

安徽北林机器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电子产业园B座1F118室

联系人及电话

娄工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112号万豪广场A座1703、1702

联系人及电话

吕工 177*****58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0年03月11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45.01%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孙世胜

证书编号:********4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工期(天)

3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江北智能家电产业园项目(一期家电制造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工程)咨询、设计

2、桥梁科技研发楼

3、中铁设计广场

4、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办公大楼

5、斯凯孚密封系统(芜湖)有限公司搬迁扩建工程设计(含勘探)项目

6、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中科智城项目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1、江北智能家电产业园项目(一期家电制造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工程)咨询、设计

2、桥梁科技研发楼

3、中铁设计广场

4、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办公大楼

5、斯凯孚密封系统(芜湖)有限公司搬迁扩建工程设计(含勘探)项目

6、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中科智城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45.03%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汪秀峰

证书编号:********4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工期(天)

3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庐江县人民法院城东医院病房楼

2、铜陵狮子山高新区科技园项目

3、淮北市烈山区人民医院新院区

4、中共郎溪县党校新建工程设计

5、包河区BH8-45街坊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

6、泾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基地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庐江县人民法院城东医院病房楼

2、铜陵狮子山高新区科技园项目

3、淮北市烈山区人民医院新院区

4、中共郎溪县党校新建工程设计

5、包河区BH8-45街坊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

6、泾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基地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45.05%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张伟宏

证书编号: ********5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工期(天)

3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世界之门28#地项目

2、定州国贸中心北区项目(1# 2#办公楼附属商业)

3、莱斯汀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安平生产基地项目

4、定州国贸中心南区项目(3#办公楼及酒店)

5、张家山可再生能源综合商务区项目

6、阜城县金茂嘉园(路友型胶厂改造项目)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定州国贸中心北区项目(1# 2#办公楼附属商业)

2、定州国贸中心南区项目(3#办公楼及酒店)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获奖“2019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筑结构’一等奖”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六楼三号窗口),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勘察 综合楼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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