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7581]广州石化中学校园整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JG2019-7581]广州石化中学校园整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广州石化中学校园整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编号:JG2019-7581]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 通过 | |
2 | (主)广州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成)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 通过 | |
3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主)北京中建恒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核工业广州工程勘察院 | 通过 | |
5 | (主)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成)核工业信阳工程勘察院 | 不通过 | 不符合第7条“申请人没有第三章第3.8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附录10-1《投标人声明》评审)” 未通过资格审查。 |
6 | (主)中誉设计有限公司(成)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院 | 通过 | |
7 | (主)广东中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吉华勘测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主)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佳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主)广东省建工设计院有限公司(成)核工业衡阳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 | 通过 | |
10 | (主)广东华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华北有色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1 | (主)广州名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 通过 | |
12 | (主)广州市尚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
联系人:曾工 | |
联系电话:***-********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
附件: | 158*****25547.pdf" target="_blank">1.资格后审结果公示上传.pdf 158*****09975.pdf" target="_blank">2.资格审查报告隐去专家名字.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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