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政法委员会台江区社会治安第四级(社区级)巡逻防控队伍政府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政法委员会台江区社会治安第四级(社区级)巡逻防控队伍政府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政法委员会
乙方:福建华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3]FJDS[GK]*******的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政法委员会台江区社会治安第四级(社区级)巡逻防控队伍政府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99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1 | 批 | 国内 | ******* | ******* | 福建华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华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无 | ||||
合计: | *******.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壹万伍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按月结算支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巡逻防控队伍政府采购项目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8.33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
2 | 8.33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
3 | 8.33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
4 | 8.33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
5 | 8.33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
6 | 8.33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
7 | 8.33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
8 | 8.33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
9 | 8.33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
10 | 8.33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
11 | 8.33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
12 | 8.37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1年,自2020年03月13日至2021年03月12日止。
10、违约责任
1.采购人将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中标人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依据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1)向采购人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项目概况为提升台江区平安建设“三率”水平,有效控制盗窃警情,响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新增60名专业保安队员,参与社会治安专业保安巡防工作。二、 具体组建标准及服务内容如下:1、主要工作内容:负责区委政法委、台江公安分局规定的台江区日常治安巡防服务,服务人数60人。年总服务费*******元,服务年限:一年。年度任务完成后经考核合格,按区政府纪要精神予以一个月的绩效奖励金。2、工作目标:(1)确保全区每月盗窃警情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大于2%(包含2%);(2)确保每半年全省测评全区群众安全感率达到95%以上(含95%);3、巡防队伍人员要求:(1)年龄:20—45周岁(全体队员平均年龄应在38周岁左右),身高170CM以上,男性,学历为初中及初中以上,政历清白,无犯罪前科;(2)身体健康,未患有精神类疾病,如癫痫、精神分裂症、忧郁症等;(3)持有保安证;(4)退伍军人占比不低于20%。4、个人装备要求:(1)服务单位需统一队员着装,并印有“台江巡逻”标识;(2)服务单位需为每位队员配套夏装、冬装、训练服各2套,作战靴1双、作训帽1个、软肩章1套、大布腰带1条;(3)服务单位需为每位队员配备单兵装备、记录仪、伸缩短棍、强光电警棍、辣椒水、约束带、应急医护包、爆闪灯、记录本及笔等装备。5、车辆要求:(1)服务单位需自行配套带警灯制式电动自行车25辆;(2)每辆制式电动巡逻车均需印有“台江巡逻”标识。6、服务单位要求:(1)应具有交为完善的队伍管理、培训、奖罚等方案和制度;(2)诚信、守法、专业;(3)应具有承担类似政府购买治安巡防服务的工作经历。(4)通过互联网+队员管理平台、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等实现资源共享,整合人事、事、的资源,实现立体化防控。7、巡逻安排:建议根据台江区社会治安状况及辖区特点,将新增60名保安队员分为12组,专门负责夜间电动车亮灯巡逻(22:00—次日7:00)。原则上,队伍服从区委政法委、台江公安分局的统一调配,根据台江公安分局制定的排班安排、巡逻路线,参与辖区治安巡逻防范。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政法委员会 | 乙方: | 福建华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 | 住所: | 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1层B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吴学东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黄宝清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6*****83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光大银行福州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3761-01-88-*******-31 |
签订地点: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0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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