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媒体平台建设及宣传项目战略合作合同公告
中共长沙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媒体平台建设及宣传项目战略合作合同公告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媒体平台建设及宣传项目战略合作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007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2020-03-10 ——2021-03-10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服务时间:定点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方式:由服务供应商(合作方)提供专业工作人员,采取派遣驻办制,协助统战部处理内外事务,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及特殊情况外,工作时间以长沙市统战部安排为主,如需请假,驻办人员需向统战部提出申请。长沙市委统战部不予承担派驻人员人事、工资以及合同以外的相关事务。长沙市委统战部相关领导对涉及统战驻办的相关新闻及文章,具有审核权和发布否决权,对内容修改有指导、建议权。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17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付款前需开具正规票据。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8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00,说明:完成合同后支付余款(无质量问题、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付款前需开具正规票据。,该期为履约验收期4.2收款账户:中国工商银行宁乡支行(长沙点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831)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驻办人员需业务素质过硬,无违纪违法行为,需遵从部里的各项工作规定。 2.稿件刊发严格遵守相关审核制度,重大稿件需由统战部相关领导及部门同意,稿件内容积极向上。 3.统战杂志为铜版纸印刷,正式付印前需经统战部审核,1年6期,供应商负责排版、设计、组稿、校对、印刷、投递等全流程工作。 4.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需根据部里工作需求,不定时的更新,稿件刊发前由部里统筹发布。 5.供应商每天进行舆情信息搜集,每半月出具书面舆情分析报告,及时供部领导决策参考。 6.驻办人员协助部里开展集中采访、专题策划报道等相关活动。 7.协助部里开展其他相关工作及部领导交派的任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验收要求:完成合同后,由甲方中共长沙市委统战部组织办公室、财务室、政研室(宣教室)、纪检组及乙方供应商,几方当面针对采购内容进行逐一核对,全部通过后签字同意方为验收合格。 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分项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派驻甲方的驻办人员,需经甲方试用认可。 2.乙方派驻人员,需遵守甲方相关工作制度及规定。 3.对于涉及统战系统的任何宣传报道及相关公开信息,均需在正式刊发刊登前获得甲方的认可才能发布,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写编辑的内容进行删减、修改及调整。 4.合作期间,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合作费用伍拾玖万陆仟元整,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及报酬。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项目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5.甲方为乙方驻办人员提供办公场地及必要的办公设备,因为工作需要,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的采访报道、调研活动等协助支持。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周到、及时、专业的宣传推广和综合信息服务,通过新湖南等媒体平台加大对甲方的推广力度。 2.由乙方提供专业的采编工作人员,采取派遣驻办制,协助甲方处理内外事务,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及特殊情况外,工作时间以甲方安排为主,如需请假,驻办人员需向甲方提出申请。 3.驻办人员人事及工资待遇等关系隶属于乙方,甲方不予承担合同以外的事务。 4.乙方需严格保守相关涉密信息,不得外传。 7.违约责任1.双方应认真履行其职责。如有违反,双方经多次协商仍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某方违约,任何一方均可根据分项完成的情况,进行实际合同额的结算。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3月10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项目采取费用包干方式进行,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外勤及内勤工作期间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供应商在工作期间产生的其他接待费用均须在中标价款中列出,采购人不再承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纰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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