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XQDZC20192406_02大庆市萨尔图生态环境局关于编制区域水体达标方案的采购C萨区生态环境局区域水体达标方案合同公告
【竞争性谈判】XQDZC20192406_02大庆市萨尔图生态环境局关于编制区域水体达标方案的采购C萨区生态环境局区域水体达标方案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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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编制大庆市萨尔图区水体达标方案的技术服务工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及项目:
1、服务内容:大庆市萨尔图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甲方)以 有偿 技术服务方式委托 亿普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对 萨尔图区中央排干断面、东二排干断面、黎明河断面进行现状调查并编制《大庆市萨尔图区水体达标方案》。
2、服务要求:
依据《大庆市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庆水防办【2019】22号文件、《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黑政发〔2016〕3号,简称“省水十条”)、《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对萨尔图区域污染源排查整治,分析萨尔图区中央排干断面、东二排干断面、黎明河断面及上游流域区域概况,划分控制单元,开展水环境评估和水质调查,进行污染源估算,建立污染排放等水质响应关系,计算允许排放量,并进行排放量分配。列出主要任务、措施和工程,进行投资匡算,目标可达性分析,列出保障措施。具体内容包括:
1、调查东二排干、中央排干、黎明河段及上游湖泡的历史、现状,提供现场照片、视频及点位,把河长制“一河(一湖)一策”涉及治理方案及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到水体达标方案中。
2、排查东二排干、中央排干、黎明河段及上游湖泡周边是否存在农业、畜牧业点源及面源污染。如存在,按照农业“三减”、畜禽污染治理设施配套率和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家相关要求的标准,制定可行的整治方案,纳入到水体达标方案中。
3、调查东二排干、中央排干、黎明河段及上游湖泡汇水区和排污口数量,根据排污口点位照片,在地图上明确标出排污口位置及污水来源的企业或个人,制定工业污染源全部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城镇生活污染源截污并网、偏远地区无法并网的有效治理以及辖区内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等具体措施,纳入到水体达标方案中。
4、调查春雷地区(养殖园区、种植园区、生活区)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制定该地区垃圾、污水、厕所等可行的整治方案,纳入到水体达标方案中。
5、对排污口进行水质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如排污口水质超标,提出具体整治方案,纳入到水体达标方案中。
6、对东二排干、中央排干及黎明河段面进行水质监测,分阶段进行数据分析。确定东二排干、中央排干断面水质是否能符合《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黎明河断面水质是否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四类水质标准。如不符合,提出治理方案及意见纳入到水体达标方案中。
7、根据收集的材料进行汇总、论证,编制《大庆市萨尔图区水体达标方案》。
3、服务期限:
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大庆市萨尔图区水体达标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
二、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实施现场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排除外界干扰。
2、甲方为乙方开展调查、排查事项提供掌握的相关资料和业务支持。
3、甲方及时解决乙方向甲方提出在甲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对所承担工作内容质量控制全过程负责,如上述内容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影响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需依照相应的技术标准与本项目的要求的技术规范至约定地点进行现状调查。
3、乙方应为甲方所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公布甲方的任何信息。
4、乙方出具的《大庆市萨尔图区水体达标方案》编制完成并经专家论证通过后,由甲方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四、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金额
本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贰万玖仟捌佰元 整;(小写):¥129800.00元。
(二)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技术服务费给乙方:一次性支付。自本方案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支付,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100%合同款项。
五、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此合同所有条款,未按约定承担责任的视为违约,若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约时,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合同总额度费用的20%。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如约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大庆市萨尔图区水体达标方案》公示后,退还履约保证金至原汇款账号。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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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20年 3 月 13 日 2020年 3 月 13 日
委 托 人(甲 方) | 单位名称 | ********b3.003.png" height="140" alt=""> 大庆萨尔图区态环境局(盖章) | |||||||
法定代表人 | 王作渠 | 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
联系人 | 刘连成 | ||||||||
单位地址 | 大庆市东风新村萨政路6号萨尔图区政府 | ||||||||
电话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工行大庆龙飞支行 | ||||||||
帐号 | 邮政编码 | ||||||||
服 务 方(乙 方) | 单位名称 | ********b3.002.png" height="136" alt=""> 亿普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盖章) | |||||||
法定代表人 | 鄂文峰 | 委托代理人 | 尹宏博 (签章) | ||||||
联 系 人 | |||||||||
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南园街2层14号门市 | ||||||||
电话 | 传真 | 无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向阳支行 | ||||||||
帐号 | 邮编 | 159100 | |||||||
标签: 区域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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