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园林绿化养护服务2020年度续签项目合同公告
党校园林绿化养护服务2020年度续签项目合同公告
项 目 编 号:DZC********
计 划 编 号:ZCB********
甲 方:中共大庆市委党校
乙 方:黑龙江嘉懋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方: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DZC********大庆市党校园林绿化养护服务2020年度续签合同项目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为了更好的给甲方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法章、DZCDZC********项目的中标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党校园林绿化养护服务2020年度续签合同项目采购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表为准) 单位:元
货物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履约期限 | |||
---|---|---|---|---|---|---|---|---|---|---|
园林绿化养护2020年度 | 项 | 1 | 339800.00 | 339800.00 | 2020.1.1---2020.12.31 | |||||
合计 | 叁拾叁万玖仟捌佰元整(339800.00元) |
第二条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服务项目:校园内所有树木(乔木、灌木、绿篱)、草坪、花卉、其他植被的养护管理,校园彩化施工,溪流、人工湖渠水质管理及观赏鱼养殖。
参考面积:
1、绿化部分 : 117550㎡(其中人工草坪40000㎡)
2、水面部分:人工湖:渠面积37000㎡
3、植草砖停车场:4700㎡
4、人行甬道灭除杂草:6800㎡;
5、彩化部分:校园内花池、每个单体楼门口台阶立体花架、廊庭藤类植物等共900㎡;
6、绿化养护项目总面积:166950㎡,最终以双方交接面积范围为准。
二、服务标准
(1)、人工湖、渠、溪流管理标准
1、人工湖、渠、溪流补充水位夏季达到设计标高并保持稳定,雨季或水位高于设定标高时应及时排出。补水、排水作业均需水泵作业。甲方除提供两口深水水源井外,其他均由乙方自备(包括动力、人力、设备等);
2、人工湖、渠、溪流水质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三类水质标准(可养殖水生动物)。保持清澈、无水草、无藻类、苔藓类等影响观瞻的水生植物;
3、湖底每年要不定期清洗湖底淤泥、腐殖质等,保证湖底鹅卵石清晰可见;
4、水岸景观类植物(芦苇、蒲棒等)冬季应割除运走,以不影响次年景观。
(2)、乔灌木、绿篱等木本植物管理标准
1、乔灌木、绿篱等绿化养护成活率98%以上(按照甲方实际交接时绿化状况为准),达不到标准应及时应季补植;
2、乔灌木应及时修剪整形,做到造型自然美观。绿篱修剪做到平整圆滑,造型优美,不断改进。修剪下的枝叶要及时清除。养护期内每半月进行巡查,及时修剪枯枝、病虫枝、下垂妨碍人们观瞻和活动的枝条;
3、养护期内所有木本植物应科学养护,依据不同品类及时浇水保持水分充足,涝时或雨季及时排水;
4、养护期内所有木本植物应根据实际科学施肥,应根据不同树种采用不同肥料,根肥叶肥并用,尽量使用生物肥料。乔灌木绿篱等每年至少松土两次以上,根部施用生物肥料一次以上;
5、养护期内及时发现病虫害,预防为主,生物防治与农药防治相结合进行消杀施工。提倡人工防治,使用农药必须以不伤害人身健康为前提,尽量使用高效低毒农药。病虫害及生物病害发生率低于1%,因病虫害枯死或影响生长的树木及时清除并补植。
(3)、草坪、绿地管理标准
1、草坪、绿地要保持水分平衡,长势旺盛,树木花草保存率达到大庆市规定的一级养护标准,缺失及时补齐;
2、草坪、绿地及时修剪,人工草坪要平整葱郁,绿地、山体草类植被及时休整;
3、入冬前要及时将草坪、绿地草本类植被割除,枯草及时运出校园,并浇灌越冬水;
4、养护期内应保持绿化带内清洁无垃圾,绿化作业施工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出校园并不影响校园非绿化部位的环境卫生;
5、对长势不良、斑秃较严重的草坪区域,应给予及时补种,补种种类为原草种;
(4)、校园彩化管理
1、校园彩化包括校园所有花坛、廊架、室外台阶花架等的花卉、盆植花卉、藤类植物等;
2、花卉应采用花期长、花形美观的草花或宿根花卉,廊架应以藤类植物覆盖整个廊架为标准,台阶花架以盆栽夏季常开常艳的花卉为主,合理搭配;
3、彩化区应保持景观整洁优美、常绿常鲜,周边环境清洁为管理标准;
4、进入秋季根据时花枯萎情况及时将枯萎花草撤掉。
(5)、土质养护管理
1、校园土质不得因管理不善、临时措施、无节制施用化学肥料等加速土壤板结和盐碱化,影响植被生长;
2、对个别已经影响植物生长的地块要采取措施改良;
3、依据科学管理的原则,乔灌木下应及时松土、除杂草。树带间春秋两季应旋耕土壤;
4、春秋两季应将乔灌木、绿篱等根部杂草腐叶及其他腐殖质清除运出校园,以保证植物根部透气。
5、入冬前应将校园所有绿化范围内杂草、枯枝等清理并运出校园。
(二)、服务期限: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中标价格为339800元为年度服务费用)
(三)、在校区施工中如果我公司人员出现伤亡事故和质量问题时,一切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愿接受建设单位的相关惩罚。严重时,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并自动撤出现场。
第三条 付款方式(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付款时需依据采购申报单、中标通知书、验收结算书、设备验收单、发票复印件、采购合同、固定资产验收单等采购资料结算)。每半年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合同期满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另50%。款项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1)、中标后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5%,由中标方提交给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由中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交纳,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2)、履约保证金提交后合同生效,验收合格服务期满后无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且我中心财务收到符合退款要求的全套资料后两周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3)、履约保证金一律采取转帐方式退还。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履行合同义务不当的。
第五条 验收
由采购单位自行验收。
第六条 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终止和赔偿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成交总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
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其他由双方约定。
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
2、依法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鉴证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核准后方可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中共大庆市委党校
地址:萨尔图区向心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冯俊贤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0459--*******
传真: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中共大庆市委党校
签订日期:2020-01-06
乙方:黑龙江嘉懋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大庆市开发区翔安大街34号
法定代表人: 宋有春
授权委托代理人:张璇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0459-6288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营业部
账号:****************2336
签订日期:2020-01-07
户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0031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
签订日期:2020-01-0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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