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金属现代物流中心一期K幢(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验室业务用房)扩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金属现代物流中心一期K幢(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验室业务用房)扩
一、更正人名称:温州鑫港物流有限公司/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温州金属现代物流中心一期K幢(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验室业务用房)扩建改造工程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ZJJS-WK********0819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01-20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更正理由: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4号)文件,本项目经采购人同意,恢复采购活动。
八、更正事项:
1、招标文件费修改为0元;
2、招标文件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下同);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0%给中标供应商作为预付款;采购人在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后,按两批次支付至各批次合同金额的70%、最终验收合格后并经财政审计或结算后办理支付手续,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5%,并移交相关单位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36个月后无质量与售后服务问题15个工作日内付2.5%;”现修改为“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下同),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30%给中标供应商作为预付款,采购人在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最终验收合格后并经财政审计或结算后办理支付手续,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5%,并移交相关单位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36个月后无质量与售后服务问题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3、本项目投标疑问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3月25日17:00(传真及邮箱形式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采购人澄清疑问截止时间现变更为:2020年4月1日17:3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20年4月16日9:30分整。
4、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必须参加现场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活动,投标人可以采用直接送达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如采用直接送达方式:投标当天投标人代表需持绿色(当地健康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人至多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的活动需遵循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中心的相关规定(见附件);
2)如采用邮寄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邮件外包装上请注明投标人信息(包括投标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以便采购代理机构登记。邮寄投标文件的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疫情期间快递在途时间较长,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后发送邮件至********2@qq.com,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建议用顺丰快递并且保价,提前一天送达)。邮寄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件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59*****936
5、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如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活动;评审过程中如有问题需要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将要求投标单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作出,投标人应在收到电子邮件或传真后半小时内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进行回复。开标记录、评审结果(包括各投标单位得分情况)将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投标单位。采购结果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告。
6、其他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温州鑫港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7- 8*******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传真:****-********/159*****936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浙南科技城财政局
联系人: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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