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中标结果

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

乙方:厦门建发高科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JRGC[GK]*******的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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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22-1A********红外仪器红外烟气测定仪3国内323000969000MRUMGA6+
合计:969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陆万玖仟元整(¥969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32号;

4.3交付条件:货到安装并经最终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红外烟气测定仪 型号:MRU MGA6+ 数量:3台,序号:1配置名称:红外烟气分析仪主机数量:3单位:台备注:配套原装运输箱序号:2配置名称:3米加热管线及手柄数量:3单位:根序号:3配置名称:1.5米加热采样探管数量:3单位:根序号:4配置名称:1米采样探管数量:3单位:根序号:5配置名称:1米S型皮托管数量:3单位:根序号:6配置名称:便携打印机数量:3单位:台备注:配套打印纸30卷序号:7配置名称:环境温度探头数量:3单位:个序号:8配置名称:说明书和软件U盘数量:3单位:个序号:9配置名称:出厂测试报告数量:3单位:份序号:10配置名称:仪器检定证书数量:3单位:份序号:11配置名称:便携仪器背包数量:3单位:个序号:12配置名称:玻璃纤维过滤棉数量:15单位:袋备注:1袋200g序号:13配置名称:PTFE精细过滤器数量:15单位:盒备注:1盒5个序号:14配置名称:平板电脑数量:3单位:台备注:参数要求:操作系统:Android10.0或基于Android10.0系统电池容量≥7250mAh屏幕尺寸≥10.8英寸运行内存(RAM)≥6GB存储容量(ROM)≥128GB前置摄像头≥800万后置摄像头≥1300万扩展支持NM存储卡(最高可支持256GB)CPU核数八核机身重量≤460g。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 所有货物按标准(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设备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6.1.2.随机文件:乙方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南、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6.1.3.安装调试:仪器到达甲方所在地后,技术工程师在接到甲方安装调试要求7个工作日内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甲方认可的技术性能为止。验收由实验室和现场比对测试两部分组成。实验室部分对仪器参数性能做测试,对比仪器参数是否符合要求。现场比对测试到现场对高湿低硫烟气做测试,与在线数据做比较,SO2项目测试结果相对误差不超过±5%(浓度小于100ppm时,不超过±5ppm)。6.1.4.质保期为所有货物安装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36 个月。质保期内,免费服务及提供损坏配件。乙方将终身负责维护维修。在甲方提出维修要求2小时内应答,应答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及时帮助甲方解决问题,保修期外,根据维修报告收费,并保证常用零配件供应,免费升级软件。6.1.5.培训:乙方免费安装启动、对使用的技术人员进行操作、维修、保养等方面进行培训,不限人数,内容包括仪器的基本原理,操作保养,维修等方面,直到甲方能独立操作和使用。6.1.6.乙方设备供货、安装施工、调试、验收、货物运输、售后服务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乙方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聘请专家及相关部门参与验收。投标人应列明费用并计入投标总价,同时说明安装调试的工作和责任范围。中标人在甲方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1.7.乙方根据合同要求进行系统安装、调试后,由甲方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确保在使用过程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如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将无条件及时更换并不得以任何原因拖延。验收时间:全部货物到达指定地址后1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6.1.8验收程序和方法:乙方应确保设备的安装调试。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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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90合同签订后,设备全部抵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90%合同款。
210在质保期满后设备正常运行、无出现质量问题,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后,一个月内付清剩余10%合同款(不计息)。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5%。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0.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200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质保期为所有货物安装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36个月。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及无偿提供损坏配件的维修或更换服务。我公司终身负责维护维修。在甲方提出维修要求1小时内应答,应答后6小时内到达现场(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及时帮助客户解决问题,保修期外,根据维修报告收费,。免费升级软件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柳晨旭
甲方: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乙方:厦门建发高科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金鸡山路32号住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18楼A单元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陈东旭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36*****320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行建发大厦支行
账号:账号:********9513

签订地点: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0年03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仪器设备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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