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救助管理站天津市救助管理站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96944846945)成交公告

天津市救助管理站天津市救助管理站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96944846945)成交公告



天津市救助管理站 天津市救助管理站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945)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救助管理站 委托,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救助管理站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救助管理站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945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104.183965天津市祥盛八大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清和街南市食品街C座14号一至三层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天津市救助管理站食堂外包服务项目/1、成交单位负责厨房厨具设备改造及添置的费用,添置的设备厨具可在合同期满后收回。2、成交单位负责厨具更换及设备维修,抽油烟机清洗等费用。3、成交单位负责食堂员工的工资、社险费用、福利费用、节假日加班费用,和招标人无关。成交单位不得拖欠成交单位员工工资。4、招标人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的工作人员,他们的伙食供应由成交单位负责,成交单位与第三方协商解决相关问题。5、成交单位应当协助招标人做好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6、招标人负责水电费用。成交单位应当节约用水用电,不能浪费。7、招标人负责招标人设备更换费用。8、早餐毛利不得高于10%-12%,午餐毛利不得高于12%-15%。9、回民餐满足早中晚配餐标准,单独制作,并用专用器皿盛放。10、根据不同节日的特殊就餐要求为职工增添相应的食品和菜品,而不增加任何费用。如招标人需因临时加班等原因需要供餐的,无条件派遣优秀厨师提供服务而不需加额外工资费用。11、受助人员因为身体原因需要病号饭或营养餐的,成交单位应该根据需求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12、招标人突发应急保障工作导致就餐人数增加,如应急供餐人数在50人以下时,成交单位应当做好安排,确保招标人正常就餐,如应急供餐人数在50人以上时,成交单位可以按照供餐标准配发盒饭。13、甲、乙双方对每月用餐人数做好记录留档,成交单位配置用餐打卡机做好记录,招标人负责监督审核用餐人数。招标人依据每月用餐人数结算费用。1.0104.183965104.183965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刘达平,白林 朱昊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林先生
2.联系电话:151*****063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救助管理站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荣乌高速与赛达大道交口旁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滕女士:***-********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取费标准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15335.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救助管理站、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文件:天津市救助管理站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945).pdf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包服务 食堂 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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