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七街五镇生活垃圾分类中标结果

城市管理局七街五镇生活垃圾分类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市新罗区城市管理局

乙方:天利仁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2]WZ[GK]2020006的龙岩市新罗区城市管理局七街五镇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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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33-1C160102垃圾处理服务东城街道、南城街道、西城街道、北城街道垃圾分类1国内33625603362560天利仁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优秀
合计:336256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陆万贰仟伍佰陆拾元整(¥336256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一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承诺情况完成本项目内容。。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 3 覆盖 4 个街道共 21016 户,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1《龙岩中心城区七街五镇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标段划分》。 二、服务内容 1.在新开展垃圾减量分类小区举行宣传和入户宣传活动,提高小区居民垃圾减量分类意识及参与积极性,提高小区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分类准确率; 2.对垃圾分类督导员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小区内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 4.统一公共区域垃圾分类容器的分类标准,要做到规格统一、色调统一、标识统一,垃圾分类桶按规定配置,并要做好垃圾桶的保洁和维护,确保垃圾分类桶干净和有效使用; 5.负责小区厨余垃圾分类; 6.积极配合采购人垃圾分类重大活动或突击检查任务; 7.属于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非因采购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等,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8.其他与垃圾分类相关的工作。 三、服务要求 1.人员和设施配备要求 施行小区配备垃圾分类督导员按1名/300户标准配备督导员,管理人员按每约18名督导人员配备1名标准配备。 2.垃圾减量分类工作要求 (1)宣传培训 ①宣传方案完善。公司有宣传方案和实施计划; ②宣传方式多样。加大与电视媒体、报刊媒体、网络媒体、校园媒体等多元化媒介沟通宣传,尤其要注重新媒体宣传,例如微信微博公众号粉丝推广、QQ及微信朋友圈推广、专业宣传APP开发等; ③入户宣传到位。公司对住户开展垃圾减量分类的宣传,垃圾减量分类宣传资料等,使居民更好地了解垃圾分类的知识; ④宣传活动。经常组织居民参加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开展先进家庭评比活动,并有宣传活动记录,小区宣传栏要有宣传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知识的内容; ⑤人员培训落实。公司有人员培训计划,按计划组织督导员、管理员培训,培训资料齐全。 (2)组织制度 ①组织机构健全。公司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责任落实,与物业单位协作有效; ②监督检查严格。公司有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有完善的检查奖惩办法,有检查记录; ③基础台帐准确。公司要建立基础台帐,信息准确;公司有详细的生活垃圾分类全程计量统计,并于每月定时报送相关统计结果; ④工作责任落实。督导员安排工作合理,有详细的作业时间安排表;每月向街道办报送服务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 (3)人员管理 ①督导员配置合理。 ②督导员着装规范。分拣员配备统一的袖标和工作服,配发相应的手套、口罩、夹子等劳保用品,督导员配戴统一的袖标; ③督导员履行职责。垃圾分类督导员做好宣传、指导、监督、服务、统计工作;负责对小区内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 (4)作业时间 督导员作业时间为:早上6:00-9:00,下午18:00-21:00(每天工作6小时,以实际调整为主),每月轮休2天。 (5)分类投放 ①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规范。居民小区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②分类容器分类标识规范。分类容器分类标识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 ③分类容器日常维护到位。分类容器外观干净整洁,无残缺、破损,密闭性良好,方便投放; ④分类容器布局合理。配合甲方及小区物业合理布240L/120L四分类垃圾桶及家庭户内用两分桶; (6)分类处理 各类垃圾去向明确。居民小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垃圾均要求去向明确;例如针对回收物,联系相应回收公司进行资源化。对有害垃圾进行暂存,并由环保部门对有害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3.质量要求 (1)在垃圾分类运营进行到3个月时,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5%,计算公式:居民知晓率=居民知晓垃圾分类户数(或人口数)/总户数(或总人口数)*l00%; (2)在垃圾分类运营进行到6个月时,常住居民参与率不低于70%,计算公式:常住居民参与率=常住居民参与户数(或人口数)/常住居民总户数(或总人口数)*l00%; (3)在垃圾分类运营进行到9个月时,垃圾准确分类率达60%,垃圾准确分类率=居民垃圾准确分类户数(或人口数)/常住居民参与总户数(或总人口数)*100%; (4)服务小区的垃圾总量减少35%以上,包括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等。 四、考核标准 具体按本合同附件2《龙岩中心城区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企业考评细则》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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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8.33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采购人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
28.33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采购人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
38.33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采购人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
48.33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采购人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
58.33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采购人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
68.33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采购人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
78.33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采购人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
88.33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采购人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
98.33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采购人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
108.33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采购人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
118.33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采购人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
128.37在中标人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采购人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10%)人民币叁拾壹万贰仟贰佰陆拾伍元整(¥312265)。甲方名称:龙岩市新罗区城市管理局;开户行:建设银行龙岩新罗支行;账号:35001696107059599599。待合同期满且无相关待处理事项后 7 个工作日内退回。。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承包期限为1年,即 2020年3月15日—2021年3月14日 备注:部分街(镇)小区尚未到期的垃圾分类合同待执行完后由乙方自然承接,服务期限为自承接之日起一年。(注:东城街道:区政府宿舍、银河山庄;南城街道:凤凰城二期;北城街道:金色家园;西城街道:金茂领秀城、莲花家园尚未到期的垃圾分类合同待原承包公司执行完后由乙方自然承接,服务期限为自承接之日起1年。)。

10、违约责任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则合同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不可抗力消除后,经双方协商一致,继续履行合同。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可向违约方提出协议解除合同的意向,并同各方进行协商。若合同各方在约定的协商期限未内能够协商一致,则合同各方应继续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规定的各自义务。。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指派其龙岩分公司为履行与甲方签订的《龙岩市新罗区七街五镇垃圾分类服务合同》的执行机构,履行合同过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分公司名义收到各项费用、开具发票等。乙方对其龙岩分公司的履约行为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14.2乙方龙岩分公司账户信息如下:名称:天利仁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纳税识别号:91350800MA34AK7F2R银行账号:3505016977070000041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第一支行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溪圣社区东肖南路13号电话:0597-216397814.3总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叁佰叁拾陆万贰仟伍佰陆拾元整(¥3362560);平均每月承包费用为人民币贰拾捌万零贰佰壹拾叁元整(¥ 280213 )。甲方龙岩市新罗区城市管理局承担每月承包费用的70%,即(¥196149);其中费用的10%作为考核预留金即(¥19615)甲方东城街道、南城街道、西城街道、北城街道承担每月承包费用的30%,即(¥ 84064 )。各街(镇)根据户数占比,支付资金分别为:东城街道办事处 17020 元/月,南城街道办事处 31664 元/月;西城街道办事处 19216 元/月;北城街道办事处 16164元/月;14.4根据附件1《龙岩中心城区七街五镇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标段划分》和附件3《23个试点小区原合同到期时间及承接到期时间》,包3现有6个试点小区情况见下表:序号街道(镇)项目名称总户数原合同到期时间乙方承接起止时间1东城区政府宿舍3002020.8.92020.8.9—2021.8.8银河山庄6342南城凤凰城二期7362020.3.312020.3.31—2021.3.303北城金色家园10202020.9.222020.9.22—2021.9.214西城金茂领秀城6462020.8.312020.8.31—2021.8.30莲花家园589如合同开始时间从3.15开始计算东城包3范围的2个试点小区就是扣除4.5个月的服务费=160/12*4.5*934=56040元,南城1个试点小区0.5个月的服务费4907元,北城1个试点6.5个月的服务费88400元,西城2个试点小区5.5个月的服务费90566元,总共239913元,包3合同实际金额3122647元。支付期次:第一期在乙方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乙方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乙方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区城管局将合同金额70%部分162950元,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需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16295元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69836元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其中东城街道支付13284元,南城街道支付30192元,西城街道支付14276元,北城支付12084元)第二期至第四期在乙方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乙方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乙方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区城管局将合同金额70%部分166386元,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需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16639元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71308元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其中东城街道支付13284元,南城街道支付31664元,西城街道支付14276元,北城支付12084元)第五期 在乙方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乙方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乙方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区城管局将合同金额70%部分170744元,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需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17074元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73176元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其中东城街道支付15152元,南城街道支付31664元,西城街道支付14276元,北城支付12084元)第六期在乙方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乙方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乙方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区城管局将合同金额70%部分180866元,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需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18087元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77514元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其中东城街道支付17020元,南城街道支付31664元,西城街道支付16746元,北城支付12084元)第七至第十二期在乙方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次月,采购人根据第三方考评情况扣除乙方上月违约金,并通知乙方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区城管局将合同金额70%部分196148元,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需预留月承包金额的10%19615元作为考核预留金,视季度考评情况拨付)。采购人街(镇)的合同金额30%部分84064元由各有关街(镇)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个月费用(其中东城街道支付17020元,南城街道支付31664元,西城街道支付19216元,北城支付16164元)3.承包总金额实行包干制,包干内容包括(1)人员费用,包含工资、岗位津贴、高温费、规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节假日加班工资;(2)业务材料费:包括工具费、劳护费、其他等;(3)管理费;(4)利润;(5)税金。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柒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15.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5.5.4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壹份。15.5.5附件1《龙岩中心城区七街五镇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标段划分》、附件2《考评标准》、附件3《23个试点小区合同到期时间及承接到期时间》属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龙岩市新罗区城市管理局乙方:天利仁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罗区登高中路68号住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悦华园10栋40A
单位负责人:高飞单位负责人:吴建利
委托代理人:
卞金湧
委托代理人:
吴爱华
联系方法:13515919892
联系方法:13605908555
开户银行:建设龙岩新罗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东城支行
账号:35001696107059599599账号:35001668107050005419

签订地点:龙岩市


签订日期:2020年03月23日

标签: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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