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恰卜恰镇江仓龙哇历史遗留废弃采石厂生态修复及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监理)中标结果公示

共和县恰卜恰镇江仓龙哇历史遗留废弃采石厂生态修复及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监理)中标结果公示

共和县恰卜恰镇江仓龙哇历史遗留废弃采石厂生态修复及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监理) 中标结果公示


一、 采购人名称: 共和县生态环境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共和县恰卜恰镇江仓龙哇历史遗留废弃采石厂生态修复及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监理)

三、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铭驰竞磋(服务)2020-005

四、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五、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预算金额: 270000

七、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03-10

八、 定标/成交日期: 2020-03-23

九、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268800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备注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共和县恰卜恰镇江仓龙哇历史遗留废弃采石厂生态修复及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监理)/1/268800
268800青海金鑫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西宁市91630100710467828J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中标人:青海金鑫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268800.00元 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废标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十、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张永苏(组长)、朱永红、班玛龙珠

十一、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971-6124339

传真:/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5楼12509

2、采购人名称:共和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974-8512400

传真:/

地址:共和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 土壤污染 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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