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委宣传部静海区2020年与数字屏媒体合作(项目编号:34161578518)成交公告
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委宣传部静海区2020年与数字屏媒体合作(项目编号:34161578518)成交公告
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委宣传部 静海区2020年与数字屏媒体合作 (项目编号:34161578518)成交公告 受 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委宣传部 委托,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 单一来源 方式,对 静海区2020年与数字屏媒体合作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静海区2020年与数字屏媒体合作 2.项目编号:34161578518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景育强、王艳军、马俊国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林先生 2.联系电话:022-2792390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委宣传部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余莹:022-68612004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 60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7923909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取费标准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33.3%计取。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100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委宣传部、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单一来源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文件:静海区2020年与数字屏媒体合作(项目编号:34161578518)03.16.doc 附件文件:附件.zip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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