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中标结果
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理工学院
乙方:厦门美林特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GT[GK]2019029的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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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33301 | 海洋水文气象仪器设备 | 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 | 1 | 批 | 国内 | 1497600 | 1497600 | 厦门美林特 | 美林特定制 | 无 | ||||
合计: | 14976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玖万柒仟陆佰元整(¥14976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厦门理工学院集美校区工训中心南侧港航专业实验室仪器室;
4.3交付条件:最终验收通过。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 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 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进口货物,其原产国家须明确地标明在投标文件中;在交货时应附上原 产地出厂合格证书、检验报告及进口报关单。 3. 系统验收:乙方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后,由采购人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以确保设备能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要求。 4. 采购人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货物的精度(软硬件)、性能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5. 验收时乙方必须派代表参加。 6. 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仪器数量、功能指标满足标书要求。 8.潮流观测服务数据满足标书要求,同时通过专家的评审验收。在交货时应附上各站位潮流观测数据报表及潮流分析报告。。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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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向学校支付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若无故放弃,则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报市财政局采监处备案,纳入供应商黑名单。若验收合格,则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学校凭缴交凭证及验收合格材料等一次性支付100%的货款。质保期过后,无质量问题,由供应商申请无息退还质保金。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执行。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付诸于司法,由仲裁或诉讼提起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管辖:10.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交货或不能交货时,除一般公认的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0.01%/每天,将罚款赔偿给买方,最高罚金不超出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延迟交货到达60天情况下,买方有权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卖方终止本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技术支持:本次项目的售后维修服务由厦门美林特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公司有专职的售后队伍,长期可提供系统正常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和耗材,有相应配套的售后维修人员,备用品及用于售后维护的相关设备等。 14.2 产品集成技术支持:针对本次用户所采购产品,提供后续的集成服务,协助用户把产品集成到用户所需的系统中,并可通过远程接收数据以及针对扩展设备提供集成协助服务。 14.3 维修响应时间:当设备发生任何故障或不能正常运转时,我方提供24 小时电话咨询,如故障问题仍无法解决,我方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 小时内响应,6小时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14.4 保修服务:整套验收合格后的免费质保期为24个月,质保范围为所提供的整机设备。维保执行流程:在质保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零配件及货物由我方负责包修、包换;提供终身保修服务,过质保期后,如需维修更换配件,按配件成本价收取费用,不收取维修费、人工等费用。 14.5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我方承担保修期内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服务,维护项目包括:仪器故障排除,软件维护,重装;14.5.1 定期对设备和系统回访,消除隐患;14.5.2 仪器清洁、保养和校准;对仪器的传感器进行不定期的免费校准服务。14.5.3 定期防霉处理;14.5.4 定期检测系统,确保正常运行;14.5.5 仪器设备故障排查。 14.6 定期配合用户完成设备系统集成、安装以及维护;提供每年1 次的现场及多次非现场专业技术支持、技术排除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仪器维修产生的人工费(包括派遣费、工时费)和部件费给以减免或者打折;继续保障设备及时的正常使用和使用者产生数据的可靠等技术支持、产品升级、零配件供应、维修服务。 14.6 软件升级及系统扩展:免费软件升级;配合用户需要进行系统扩展。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厦门理工学院 | 乙方: | 厦门美林特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61号北5楼N5-8 |
单位负责人: | 严滨 | 单位负责人: | 谭震球 |
委托代理人: | 刘必劲 | 委托代理人: | 谭振国 |
联系方法: | 15077857029 | 联系方法: | 18559667048 |
开户银行: | 建行厦门学府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城市建设支行 |
账号: | 35101547001059000888 | 账号: | 35101564901052516296 |
签订地点:厦门
标签: 多普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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