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三方环保服务(环保管家)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三方环保服务(环保管家)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三方环保服务(环保管家)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4232020000049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3-23 16:44 |
代理机构 | 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61383989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1栋2单元19层1905号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王亚玲 |
采购人 | 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采购人地址 | 洪雅县经济开发区胜科路二段1号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13980366377 |
采购人联系人 | 尹老师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61383989 |
行业划分: | N7729 |
成交日期 | 2020-03-23 13:30 |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 2020-03-16 09:30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 | 赵文军SC1410732(谈判小组组长);杨安洪SC1410728;尹红中(采购人代表) |
评审时间 | 2020-03-20 15:30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一、项目背景:按照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工业园区及企业环保合同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19]66号)要求,对本项目采购服务内容要求如下:二、服务内容:1. 对园区基本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收集环保管理、环境监测、公辅及环保设施建设等资料信息,梳理园区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为园区现有规划或规划修编设计提供环保咨询;对拟入园的重点项目的选址、规模、工艺及污染治理措施等从环保角度提出建议,供园区管委会决策参考。2. 对园区现有重点企业进行现场踏勘、调研,收集环保资料,对其环境管理、污染物排放、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环境风险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完成后,将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整改建议及时书面提交园区管委会。排查次数原则上每季度完成一次。3. 开展园区环保管理集中培训。根据园区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面向园区及企业环保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重点针对企业发生环保应急突发事件时处置方式、方法培训,每年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4. 指导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以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的评价标准为依据,以园区或企业自愿为原则,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评价,指导企业、园区进行自评,协助企业找出不满足绿色工厂、绿色园区要求的不符合项,推动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绿色化改进。5. 信息化管理体系及“环境治理服务站”平台建设。协助园区管委会及重点企业环保管理信息化平台及档案管理系统建设,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园区和企业环保管理水平,健全完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三、商务要求(一)成果提交要求:采购合同中根据服务内容约定。(二)交货期限、地点(实质性要求):1、服务期限:1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总成交额(单位:元) | 148800 |
成交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第三方环保服务(环保管家);规格型号:无;数量:1;单价:148800元;服务要求:1. 对园区基本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收集环保管理、环境监测、公辅及环保设施建设等资料信息,梳理园区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为园区现有规划或规划修编设计提供环保咨询;对拟入园的重点项目的选址、规模、工艺及污染治理措施等从环保角度提出建议,供园区管委会决策参考。2. 对园区现有重点企业进行现场踏勘、调研,收集环保资料,对其环境管理、污染物排放、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环境风险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完成后,将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整改建议及时书面提交园区管委会。排查次数原则上每季度完成一次。3. 开展园区环保管理集中培训。根据园区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面向园区及企业环保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重点针对企业发生环保应急突发事件时处置方式、方法培训,每年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4. 指导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以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的评价标准为依据,以园区或企业自愿为原则,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评价,指导企业、园区进行自评,协助企业找出不满足绿色工厂、绿色园区要求的不符合项,推动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绿色化改进。5. 信息化管理体系及“环境治理服务站”平台建设。协助园区管委会及重点企业环保管理信息化平台及档案管理系统建设,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园区和企业环保管理水平,健全完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 |
成交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供应商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4段20号;中标金额:148800元.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的规定计取为7000元(大写:柒仟元整),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7000元 |
采购文件 | 附件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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