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孙镇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中标结果
蒲城孙镇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中标结果
(招标编号:0617-2023HY0087)
公示结束时间:2020年03月27日
一、评标情况标段(包)[001]蒲城孙镇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榆林市正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1017.9956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8月30日;
中标候选人第2名:榆林市长江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20978.4700万元,质量:全面达到国家或电力行业工程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20年4月20日前工程开工,2020年8月30日前工程并网;
中标候选人第3名:众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1265.897369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20年4月20日;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榆林市正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启胜,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编号:01039043;
中标候选人(榆林市长江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冯树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编号:00328469;
中标候选人(众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徐洋,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编号:00356854;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榆林市正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合格;
中标候选人(榆林市长江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合格;中标候选人(众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合格;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
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29-85362812。
三、其他本项目公示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公开发布。
四、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五、联系方式招 标 人:蒲城隆基生态农业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蒲城县政府二号楼二楼
联 系 人:赵工
电话:0913-771744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3层联 系 人:王阿婷 陈旭
电话:029-85592882
电子邮件:xbgjwat@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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