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三分公司场段和正线办公、安全标识制作、安装、补强预中标结果

运营三分公司场段和正线办公、安全标识制作、安装、补强预中标结果


运营三分公司场段和正线办公、安全标识制作、安装、补强项目询价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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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运营三分公司场段和正线办公、安全标识制作、安装、补强项目
公示期2020年3月25日-2020年3月27日响应最高限价112.97 万元(含税)
成交候选人及排序成交候选人名称
第一名成都市巨多广告有限公司
第二名重庆蓝格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第三名四川省三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一、询价结果异议应具备的“六要素”
(一)资格:异议人为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时限: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前提出。
(三)异议函内容: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四)代理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
(五)采取书面形式。
(六)递交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簇桥后街199号新苗控制中心A301室
不满足上述任意条件之一的,不予受理。
二、出具材料注意事项
(一)公司授权委托书
办理异议的代理人,需提供“处理________项目询价结果异议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鲜章。委托书中必须明确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授权委托权限等基本信息,并加盖鲜章。
(二)异议函
提供“________项目询价结果异议函”原件,并加盖鲜章,异议函中应当有明确的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证明材料。无明确的请求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均不予受理。
递交纸质版时,同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三、投诉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询价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询价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四、法律责任
异议人、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或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补强 安装 安全标识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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