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党政机关大院2020年安保和保洁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安化县党政机关大院2020年安保和保洁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安化县党政机关大院2020年安保和保洁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3月24日

采购人(甲方):安化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供应商(乙方):湖南安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湖南安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采购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采购内容及合同价格

1、采购项目名称:安化县党政机关大院2020年安保和保洁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安化财采计〔2020〕10 号

3、委托代理编号: YZC2020-001

4、采购内容:由乙方派遣保安人员8人,保洁人员4人为甲方服务。

4.1、安保人员服务要求:

4.1.1、对安保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预防和制止侵害甲方政府院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等,维护人员和车辆秩序及相关的管理。

4.1.2、派遣的保安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

(2)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3)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限男性;

(4)经体检合格,取得了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无传染性疾病和特殊病史;

(5)身高在168厘米以上,年龄在25岁至50岁,体态端正;

(6)能讲普通话、语言流利、口齿清晰。

(7)保安人员需持保安证上岗。

4.1.3、工作纪律:

(1)保安员要严格遵守《保安员守则》的规定,忠于职守,责任心强,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的“四防”工作。

(2)严格按规定着装,佩戴保安标志,注重仪表仪容,着装整齐。

(3)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填写好交接班记录,方可交班。

4.1.4、保安员的具体执勤岗位、职责范围和勤务安排,由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作为本协议附件1。

4.2、保洁人员服务要求:

4.2.1、派遣的保洁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

(2)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3)经体检合格,取得了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无传染性疾病和特殊病史,限女性,品貌端庄,形象气质良好;

(4)年龄在25岁至50岁之间。

4.2.2保洁员的服务范围:

(1)负责各办公楼楼梯、公共走道、厕所、天花板、墙面、窗户、公共设施等除办公室外公共区域日常清洁、保洁及垃圾清理。

(2)负责机关大院内所有空坪隙地的日常清洁、保洁及垃圾清理。范围:南面从正大门起齐围墙、消防通道,东面至春江宾馆楼,北面至3号楼山体防护墙,西面至县畜牧局隔墙交界处。

(3)清运日常生活垃圾至指定地点。

(4)每周五与机关干职工一同参加中心责任区上街劝导活动。

4.2.3保洁服务标准:由双方协商按县创国卫标准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2。

5、合同价格

本合同的合同价为人民币 367900 元整。提供服务有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追加合同价格。

第二条 服务地点、时间和服务方式

1、服务地点:安化县党政机关大院

2、服务时间: 至2020年12月31日止

3、服务方式: 总承包

第三条 工作时间

1、保安员实行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2、保洁员实行正常上下班制度,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与机关工作人员同休,政府因工作需要统一取消双休等特殊情况除外。

3、甲方因临时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安排保安员、保洁员加班,乙方应当配合。

第四条 付款

1、服务费标准为:保安及保洁岗位1年合计3679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柒仟玖佰元整)。此费用已包含保安(保洁)员应缴纳的“五险一金”中的单位缴费部分、人员工资、人员工作期间必需的工作用品、办公用品等购买费用、税费、加班费以及保安人员按公安部门的要求配齐安保装备等在内一切费用。保安(保洁)人员的社会保险由乙方负责向社保机构缴纳。乙方在申请付款时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安化县税务专用发票。

2、服务费实行先服务后收费,每三个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每季度末由甲方转账至乙方提供公司财务账号: ****************7 。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指派人员对保安(保洁)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考核(由甲方另行制定考核办法),有权要求退还或调换不合格的保安(保洁)员。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随时有权要求将派遣人员退还给乙方:

(1)甲乙双方合同期满的;

(2)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的;

(3)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使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4)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5)在甲方的考核中未达到合格标准的;

(6)如发现冒名顶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证和假的证明或发现简历和个人资料与事实不符合的;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工单位造成损害的;

(8)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除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外,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建有劳动关系,经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3.甲方应及时、认真研究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并采取必要的改进和防范措施。

4.甲方有权指派保安(保洁)员参加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的工作。

5.甲方有义务教育其职工尊重保安(保洁)员的工作,对保安(保洁)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保(保洁)员的合法权益。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保安员配备基本保安装备,并负责与保安(保洁)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支付保安(保洁)员的工资、福利费用、“五险一金”费用。若由此产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必须保证每天有8名保安人员、4名保洁人员到大院当班,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减少服务人员(调休除外)。

3.乙方负责保安(保洁)员的勤务指挥、思想教育、业务培训、休假安排和人员调动等日常管理和保安(保洁)员违纪问题的处理,及时调换甲方提出的不合格保安(保洁)员。乙方根据工作需要调换在甲方工作的保安(保洁)员时,应提前三天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对保安(保洁)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书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保安(保洁)员因履行甲方安排的工作的职务行为发生的工伤、疾病、死亡,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疾病、伤亡的,由乙方依法承担损失和责任,甲方对此所发的任何问题、原因、后果概不负责。

6.由乙方原因使派遣的保安(保洁)员未能享受到相应的保险保障,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六条 质量评价

1、甲方对乙方工作每周进行满意度测评一次,如满意率低于90%,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服务费100元(以此类推)。

2、甲方不定时对乙方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服务费100元。

3、甲方对乙方工作有效投诉一次,扣服务费100元。

4、乙方须定期向甲方提供排班表,便于甲方督查相应岗位。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按违约金额的2%交纳违约金。

2、乙方派遣的保安(保洁)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除有权要求退还或调换人员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金。

3、保安(保洁)员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岗时,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未能补齐甲方所需人员,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当月服务费2%的违约金,并赔偿因岗位缺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在接到甲方调换不合格人员的通知后2日内仍未作出调整的,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当月服务费2%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按时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保安(保洁)服务内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6、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3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

7、乙方发生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提前解除合同:(1)一个年度内,服务质量连续一个月考核不达标;(2)发生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3)有证据表明可能发生服务保障危机,乙方将不能够为甲方提供有效服务。(4)上级暗访或检查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没有服从安排及时整改,导致甲方工作被动,产生不良后果的。(5)有一人以上(含一人)无故缺岗达三天的。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送达

1、因本协议履行需要送达有关文书的,可以采用邮寄、短信、电子邮件方式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发出后5天或者短信发出之时即视为送达。双方的接收地址如下:

甲方:

所在地: 安化县党政机关大院

固定电话:*******,电子邮箱地址:********@qq.com

联系人姓名: 夏胜 ,手机号: 180*****819

乙方:

所在地: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人民医院内)

固定电话: ******* ,电子邮箱地址: ********75@qq.com

联系人姓名: 王正军 ,手机号: 139*****316

2、如任何一方的上述接收地址信息发生变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 其他

1、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另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下列文件属合同的依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竞争性磋商文件。

3、下列文件属合同的格式:补充规定、补充合同。

4、本合同经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即告生效。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6、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保洁服务 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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