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四医院EMR系统维保服务合同公告
长沙市第四医院EMR系统维保服务合同公告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EMR系统维保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006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2020-01-01 ——2022-12-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第四医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服务期限:本合同维护期限自2020.1.1至2020.12.31,维保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签)。 (2)项目实施地点:长沙市第四医院。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本年度维护费总额为人民币小写:99000.00元(大写:玖万玖仟元整); (2)维护服务费按季度支付,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每季度后的次月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上季度服务费(即一年合同金额的25%)。 4.2收款账户:农业银行无锡科技支行(江苏曼荼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9)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服务方式:电话指导、远程维护、现场服务。 (2)服务响应时间: 2.1每日24小时随时电话响应,24小时内解决处理好故障,影响医院正常业务的问题需2小时内派人来现场解决。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日常维护: 1.1 保证EMR系统正常平稳运行,解决医院各临床科室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如电子病历慢、首页保存慢、病人信息无法自动下载、完善子工号管理和调整功能等;保证院感系统正常运行,提供正常软件升级服务、服务器常规维护、常见故障处理(含报表制作、疑难问题解答、接口数据调试并保证顺畅等),按月提供系统需求完成情况表。 1.2 设置灵活的功能菜单,让医院各临床科室在使用电子病历有更好的使用效果,并能按照医院要求隐藏不必要的菜单按钮,增加常用功能,整个系统各为人性化。 1.3 与三级质控进行融合,完善质控系统功能,实现自动评分功能,为电子病历的质控奠定良好基础,从根本上协助医院更为便捷的进行病历质量管理等。 1.4 实现病案首页自动监控,实现病案首页诊断自动化检测,病案首页在填写过程中应按院方管理要求设置完善的逻辑校验和提示性标识,依托信息系统进行有效控制,比如若出现未填项或者多个诊断填写与一行中等错误时有提示信息,及时要求医师修改,减少错误率,加强编码库与诊断词条的对应链接准确性。 1.5 当因政策、管理办法、业务流程改变,要求修改及增加对应接口时,保证在院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接口的修改工作,保证接口正常运行,合同期内,免费制作医生护士常规表单,每年免费提供3个新增接口开发。 1.6 升级服务:针对存在的系统运行缓慢,系统功能简陋等缺陷,根据院方要求制定升级方案,提供升级服务,确保系统提速,做好相应的升级台账,如升级内容、突发故障、升级结果等,并打印纸质文件交信息科签字确认。 1.7 培训服务:根据院方需求,每季度到院开展1-2次的技术培训服务,培训讲师需为开发实施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数据库、服务器日常维护、数据库表结构等,每次培训时长不小于1小时,并做好台账记录,由信息科签字确认。 (2 )系统软件(含EMR、院感系统、质控等)平台(OS及DBMS)维护服务: 2.1 系统巡检:每季度对服务器进行一次全面巡检,整理服务器,详细检查其操作系统运行状态、数据库运行状态,并出具详细的《巡检报告》。进行必要的性能调优和及时处理检查时发现的系统软件问题。必要时向院方提出硬件改进意见。 2.2 数据备份测试:每半年对EMR系统的数据库备份进行一次备份可用性检测和恢复试验。如备份数据不可用,随时向院方提出备份改进意见(包括改变备份策略和增加备份设备)。 2.3 系统恢复:如因特殊情况,EMR系统运行的数据库服务器发生硬件故障,负责使用院方备份数据和备用服务器尽快重建系统。尽量减小因服务器硬件故障对院方业务运转和管理工作的影响程度。 2.4 系统迁移服务:为进一步保障系统稳定,及时响应院方需求,积极配合院方开展必要的系统由物理转虚拟的迁移服务、数据迁移服务、系统重新安装部署等,每年提供二次及以上系统迁移服务。 2.5 三级等保整改需求:根据EMR三级等保测评结果要求,完成系统相应整改,并达到最新三级等保合格要求。 2.6 应急演练:为提高系统故障应急能力,合同期内,提供2次及以上应急演练。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为方便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甲方应: (1)确保有专人负责许可软件的使用和管理,并建立相关制度,以确保许可软件运行环境(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关硬件设备)的安全,为许可软件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2)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 (3)在许可软件使用过程中发现许可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乙方做出诊断。 (4)在乙方进行维护与技术支持时,根据乙方要求,指定配合工作的员工,提供必要的设备。 (5)在乙方服务人员技术支持与维护完成时,配合检查许可软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范围包括: (1)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软件进行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 (2)许可软件发生问题而导致甲方主要业务受到严重干扰并且无法轻易解决的问题。 (3)许可软件发生非关键性问题,并且甲方能继续运行系统和/或进行操作。 (4)所有有关许可软件的使用和实施的问题和合理要求。 (5)本合同不包括许可软件的升级服务,升级服务按乙方的统一规定执行。 (6)除本合同或其附件另有约定,乙方对如下软件产品不提供任何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 6.1 乙方及乙方代理人之外的任何人未经乙方许可对许可软件进行任何方式的修改而产生的软件; 6.2 乙方提供的日常维护内容基于甲方现有产品版本内的修改及维护工作,甲方如果要求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范围提供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甲方应与乙方另行协商签署相关协议,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6.3 甲方所使用的任何第三方软件产品。 (7)乙方提供的标准维护服务不包括以下情况: 7.1 甲方人员非法操作、计算机设备感染病毒或第三方产品的故障、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等使许可软件无法正常运行; 7.2 甲方因许可软件遗失、被盗、被误用或被擅自修改、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其他软件的故障、操作失误等情况造成数据混乱和丢失; 7.3 对甲方使用许可软件的软硬件环境进行检查; 7.4 对甲方使用许可软件的软硬件提供相应技术指导。 7.违约责任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履行各自合同义务,一方延期履约或者履约不符合合同要求,守约方有权选择进入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流程处理,要求违约方继续履约、支付违约金,或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但无论如何,违约方承担的赔偿责任金额最多仅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11.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如果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有关许可软件的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续签本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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