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科技局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规划建设电子地图合同公告
长沙市岳麓区科技局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规划建设电子地图合同公告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电子地图册、图表集和其他图表书籍 | 电子地图册、图表集和其他图表书籍 | “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规划建设电子地图”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一个集空间数据采集加工、生产处理、整合建库、共享集成、数据综合展示于一体,涉及面广,数据维度丰富、技术先进,实用性强的综合性平台;具体建设内容归纳为“四库一平台一典型应用”。1) 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库内容包括大学科技城遥感影像库、大学科技城基础地理信息库、四区基础数据库(校区、景区、社区、园区)。2) 三维实景数据库内容包括大学科技城三维倾斜模型数据库(提质改造重点区域:麓山南路、后湖、桃子湖、西湖文化园、中南大学科技园、A6与A7地块的拆迁、长特硬、西大门、科创服务区、凤凰街、惟盛园、科创港、大科城科创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城重要地标全景库。3) 规划建设数据库内容包括三大类别、十大品质工程区、五大平台、众创空间、已建项目、在建项目、待建项目、待开发地块、可用地块等。4)科创信息数据库内容包括十大标志性建筑、十大标志性项目、十大标志性平台、十大标志性企业、26位标志性人才、五大科创园区和14个大学校区等5) 数字镜像平台平台集成融合四库数据并对数据进行专项服务发布,为大学科技城各类场景应用提供数据支撑服务。 | 个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柒拾万零柒仟元整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品牌场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库 | 套 | 定制 | 湖南地理空间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 | 80000 | 80000 | 40平方公里 |
2 | 三维倾斜模型数据库 | 套 | 定制 | 湖南地理空间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 | 530000 | 530000 | 15平方公里 |
3 | 规划建设数据库 | 套 | 定制 | 湖南地理空间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 | 50000 | 50000 | |
4 | 科创信息数据库 | 套 | 定制 | 湖南地理空间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 | 50000 | 50000 | |
5 | 重要地标全景 | 套 | 定制 | 湖南地理空间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 | 190000 | 190000 | 66个全景点数据 |
6 | 数字镜像平台 | 套 | 定制 | 湖南地理空间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 | 430000 | 430000 | |
7 | Web端系统建设 | 套 | 定制 | 湖南地理空间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 | 157000 | 157000 | |
8 | 移动终端 | 套 | 定制 | 湖南地理空间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 | 200000 | 200000 | |
9 | 平台维护 | 套 | 定制 | 湖南地理空间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 | 20000 | 20000 | |
合计报价 | *******.00 |
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地点(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进行现场部署实施,所发生的运输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为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甲乙双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应指派并授权专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2)乙方需指派专人担任项目实施负责人对项目实施负责,项目期间组织技术开发、测试和实施等工作,保障项目的工期。
(3)乙方负责平台软件的安装、调试。甲方需提供软件运行环境和配套的设施。
(4)乙方应定期通报项目实施进度、遇到的困难等。
(5)甲方应及时就乙方提出的数据、设备、网络、实施场地等问题予以协调解决。
(6)甲方应按合同要求按时支付工程款。
7.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无法按时交付,每延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迟交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乙方延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全部已收费用并承担违约金;如甲方的实际损失大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则乙方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2)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付款,每延迟一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乙方的实际损失大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则甲方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3)在合同执行期间,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疾病、自然灾害等无法正常履行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合或延迟交付日期,互不追究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1)乙方须完成数字地图的安装部署工作,包括支撑数据采集、处理、加工、入库建设,完成系统本身及与服务器、展示中心等的联调联试。
(2)乙方在完成项目实施后,须有专业掌握系统的技术人员提供完整的系统培训工作,包括系统操作应用、日常维护、管理更新等内容。
(3)乙方提供免费1年的运行维护,运行维护期从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算,运行维护期内,乙方免费承担本项目运行维护、错误修正、数据升级和质量管理等服务工作。系统运行期间内的功能调整设计及实施开发工作双方另行协商。运行维护期到期后,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乙方优先续签运行维护合同。
(4)乙方在收到系统故障通知后须在60分钟内响应,提供7×24小时服务请求,若电话中无法解决, 4小时内到达服务现场。系统故障的修复时间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未能解决问题则采取应急措施,以确保系统的正常工作。
(5)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工作并达到验收标准。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517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与万家丽南路交界处东南角湘煤大厦9层 |
法定代理人: | 曹成文 | 法定代理人: | 龙新华 |
委托代理人: | 欧阳李欢 | 委托代理人: | 张昱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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