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天津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工程设计项目(项目编号:KQZX-2020-05)中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天津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工程设计项目(项目编号:KQZX-2020-05)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工程设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测试评估认证服务,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3月25日14:1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0年03月04日 | 中标日期 | 2020年03月25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姚江宏、吴春荣、张庆国、张桂香、肖文辉(采购人代表) | ||
总中标金额 | ¥537.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武垠、段艳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6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康文宝***-********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武垠、段艳丽 ***-********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docx |
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的委托,就“天津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工程设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KQZX-2020-0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KQZX-2020-05
项目名称:天津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联系人:武垠、段艳丽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康文宝***-********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天津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工程设计,本项目主要设计范围为驾驶、轮机等评估设备设施的设计、评估中心配套用房装饰装修及改造工程的设计、船员评估评分综合系统平台设计以及自动化机舱配套建筑工程的设计配合等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包括驾驶模拟器、自动化机舱、轮机模拟器等设备的驾驶专业、轮机专业和船舶电子电气专业三大类共计15个评估室;配套建筑工程规模为:天津理工大学已建的27号楼A座、 B座一层(除学校自留的航海模拟器外),总面积约10800平方米。新建动力设备操作评估室配套自动化机舱建筑,总面积约1400平方米(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之日止(详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武垠、段艳丽 ***-********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3月04日
中标日期:2020年03月25日
总中标金额:537.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国子监街28号
中标金额:537.00万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4.866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费率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计算如下:*******×1.5%+(5000000-*******)×0.8%+(*******-****000)×0.45%=48665元
评审专家名单:
姚江宏、吴春荣、张庆国、张桂香、肖文辉(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天津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工程设计项目;
规格型号:天津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工程设计,包括驾驶模拟器、自动化机舱、轮机模拟器等设备的驾驶专业、轮机专业和船舶电子电气专业三大类共计15个评估室;配套建筑工程规模为:天津理工大学已建的27号楼A座、 B座一层(除学校自留的航海模拟器外),总面积约10800平方米。新建动力设备操作评估室配套自动化机舱建筑,总面积约1400平方米(详见附件);
数量:1项;
单价:537.00万元;
服务要求: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稿提交发包人;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9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技术规格书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技术规格书经审查发现问题后20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之日止(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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