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关于杭州市富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富春山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更正公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关于杭州市富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富春山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更正公
一、采购人名称:杭州市富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富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富春山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FYZC2019-58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15日
五、更正理由:采购人要求
六、更正事项:
一、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21日9时30分。
2.投标地点:杭州市富阳区江连街27号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4楼4号开标室。
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4月21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杭州市富阳区江连街27号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4楼4号开标室。
二、疫情期间,允许供应商邮寄送达投标文件。供应商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后,再放入邮寄箱或邮寄袋邮寄,由签收人签收后保存。邮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邮寄地址,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将被拒绝。若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邮寄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行政服务中心B座409室,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政府采购科。签收人:蒋介子,联系电话:****-********。
三、疫情期间投标现场注意事项(按照开标当日疫情情况作具体调整):
为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要在求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前提下,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1.进入现场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人员必须持有杭州健康绿码。
2.进入现场参加开标人员应当携带《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健康承诺书》(见附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原招标文件)
3.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
4.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5.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杭州健康绿码查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
6.进入现场开标后,应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开评标完成后立即离场,全力保障招投标活动正常开展。
(注: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只允许委派一名代表前来现场参加开标会)
四、疫情期间关于质疑的处理:
质疑答复受理联系人:徐佳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fyzfcg@163.com
邮寄地址:杭州市富阳区江连街27号区行政服务中心B座政府采购科409室
五、本次开评标现场不要求提供原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P6“由主管单位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意见书”、“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P18“荣誉情况”、“类似业绩”,《第四章 采购需求》P31“物业管理人员要求表”人员证书,均不要求现场原件备查,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
六、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P62,付款条件:“双方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季支付。甲方在对上一季考核结束后的次月支付费用,支付期限由甲乙双方商定。”
现更改为: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格的10%,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支付。双方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季支付,甲方在对上一季考核结束后的次月支付费用,支付期限由甲乙双方商定。
七、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P62,履约保证金:“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百分之五;履约保证金应在项目按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前保持有效;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七天内付清。”
现更改为: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计取,应在项目按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前保持有效;中标单位在采购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采购人账户,待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富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区行政服务中心B座4楼
项目联系人:蒋介子
联系电话:****-********;邮箱:fyzfcg@163.com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采监科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路11号
联系人:赵靓
监督投诉电话:****-********传真:****-********
附件信息:
********85/20203/06ca7c36-66ed-4367-9f54-a3ed09d4de61">FYZC2019-58杭州市富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富春山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补充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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